羅大華,教授,福建省武平縣人。1955年7月畢業(yè)于福建省長汀師范學校后,從事小學教育工作1年。1956年9月至1960年7月就學于上海華東師范大學教育系,1960年8月分配到北京政法學院(即中國政法大學前身)任教至今。1990年12月晉升為教授。新中國犯罪心理學科主要創(chuàng)始人之一。多年從事犯罪心理學、刑事司法心理學、證言心理學、罪犯矯治心理學等學科的研究與教學工作。主要著作有:《犯罪心理學》、《法制心理學詞典》、《司法心理學》、《罪犯改造心理學》、《證人證言心理》等?,F任中國政法大學犯罪心理學研究中心主任,碩士研究生導師,兼任中國心理學會常務理事、法制心理專業(yè)委員會主任,中國犯罪學研究會常務理事、犯罪與矯治心理學專業(yè)委員會主任,中國社會心理學會常務理事,中國家庭教育學會常務理事,中國警察學會學術委員會委員,北京市社會心理學會常務理事,北京市關心青少年教育協(xié)會常務理事,北京市心理衛(wèi)生協(xié)會理事,北京市法學會理事,北京市監(jiān)獄學會顧問?!稒z察日報》等報刊介紹過其事跡。1992年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其傳略被輯入《法律心理學大詞典》、《中華法學大辭典》、《中國當代教育名人大辭典》等辭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