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證據學是以刑事證據為研究對的一門法律學科,其研究對象可以概括為三個方面:一是刑事證據立法,二是運用刑事證據的司法實踐,三是刑事證據理論。而將三個方面融會貫通,將三者緊密結合起業(yè),正是作者在本書寫作過程中力圖追求的目標。刑事證據學既是刑事訴訟法學的一個有機組成部分,又具有相對獨立性。因此,對刑事證據學的研究不僅要以刑事訴訟法學的理論作為基礎,還有賴于其他相關學科的知識,如刑法學、犯罪學、法醫(yī)學、哲學、心理學乃至一些自然科學知識,這就要求作者在研究過程中,充分利用這些相關學科的知識深化對刑事證據學中一些重大問題的認識。刑事證據學既是一門理論性很強的學科,又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學科。因此對刑事證據學的研究,既要注意學習各種研究成果,吸收其中的精華,又要注意密切聯(lián)系實際,總結司法實踐中積累起來的各種成功的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