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字》以十七世紀北美清教殖民統(tǒng)治下的新英格蘭為背景,取材于一六四二——一六四九年在波士頓發(fā)生的一個戀愛悲劇。故事一開始的場景發(fā)生在該鎮(zhèn)監(jiān)獄的門前,而這個場景的中心人物是海絲特·白蘭,一個年輕、美麗的女子。她懷里抱著一個三個月大的女嬰——珠兒,站在刑臺上,等待政教合一的加爾文教(即清教)政權在大庭廣眾面前宣布對她的判決。那么,受審的女罪犯是什么人?她又犯了什么罪?在故事開始之前幾年,出身英國破落貴族家庭的白蘭嫁給了一個畸形的年老學者?;楹?,兩人決定移居馬薩諸塞的波士頓。途經荷蘭的阿姆斯特丹時,丈夫因有事留下,妻子先行獨自來到波士頓,一住近兩年。其間丈夫杳無音信。據傳他在趕來的途中被印第安人俘虜,生死不明。在獨居生活中,海絲特·白蘭與當地牧師阿瑟·丁梅斯代爾相愛,生下了那個女嬰。顯然,她犯下了基督教“十戒”中的一戒,即通奸罪,為清教的教義所不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