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 | 登錄讀書好,好讀書,讀好書!
讀書網(wǎng)-DuShu.com
當前位置: 首頁出版圖書人文社科法律法律法規(guī)民法民法學自學考試指導與題解

民法學自學考試指導與題解

民法學自學考試指導與題解

定 價:¥20.00

作 者: 郭明瑞, 房紹坤編著
出版社: 北京大學出版社
叢編項: 全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專家指導叢書 法律專業(yè)
標 簽: 民法 法的理論 中國 高等學校 自學考試 自學參考資料

ISBN: 9787301032619 出版時間: 2006-02-01 包裝: 平裝
開本: 20cm 頁數(shù): 508 字數(shù):  

內容簡介

作為我國高等教育重要組成部分的自學考試,是一種以國家考試為主導、個人自學為基礎、社會助學為輔助的教育形式,如同一所社會化大學,為千百萬有志自學成才者提供了接受高等教育的機會。自學考試的一個突出特點是一般缺乏課堂教學環(huán)節(jié),沒有老師面授。主要依賴考生自主的個體的學習,難度要遠遠大于全日制在校生的學習。因此,在這一過程中社會助學的作用就顯得十分重要。多年來作為社會助學的一種補充形式,各式各樣的自考輔導書應運而生.廣為流行。這里面不乏科學、嚴肅的精品,的確起到了正確輔導考生的效果,有益于考生提高學習能力和應試能力。但與此同時,也不能不看到輔導書太多太濫、良莠不齊、市場混亂的現(xiàn)象。這其中相當一批或者內容陳舊、與大綱、教材的要求不符,或者缺乏針對性、不適應自學考試的特點,或者東抄西抄、粗制濫造、錯訛叢生,不但起不到造福考生、助考生一臂之力的作用,反而浪費了考生的時間、精力和金錢,甚至誤導考生,貽害四方。在這方面各地考生和考辦的反映連年不斷,要求整頓輔導書市場、渴求高品質輔導書已成為一種強烈的呼聲。對此,全國自考法學類專業(yè)委員會是有深切感受的,也深切意識到自己身上的責任。

作者簡介

  郭明瑞,男,山東招遠人,漢族,1947年9月出生于招遠。1954年至1960年在本村上小學,1960年開始在招遠第一中學上中學,1966年正當高中畢業(yè)之際,適值“文化大革命”開始,失去了參加高考的機會,因而高中畢業(yè)后回家鄉(xiāng)務農(nóng)(并不是上山下鄉(xiāng)的知識青年)。1969年3月應征入伍到部隊服役,歷時6年,于1975年退役回鄉(xiāng)后,曾干過一段合同工,后到一所中學任民辦教師。1977年恢復高考后當年參加高考被錄入北京大學法律系法學專業(yè)學習。在大學期間受到了良好的教育,1981年底本科畢業(yè)后又留北京大學法律系任教,從而受到我國一些知名學者的指導。由于在大學階段,就在李志敏教授的指導下翻譯發(fā)表了原蘇聯(lián)學者拉普捷夫的《論蘇維埃經(jīng)濟法》,以及許多原蘇聯(lián)民法與經(jīng)濟法學者論爭的一些資料,從而對民法產(chǎn)生了濃厚的興趣,并確立了以民法為自己的研究方向。1991年考取了中國人民大學博士,師從趙中孚教授在職攻讀博士學位,1995年獲中國人民大學法學博士學位。1985年在北京大學被評為講師,同年9月為支援煙臺大學建設,也為解決兩地分居,調煙臺大學任教。1988年評為副教授,1992年評為教授。在煙臺大學曾任教務處副處長,法律系副主任、主任等職,現(xiàn)任煙臺大學校長[1]。著有《民法基本知識》(教育科學出版社,1986年版,獲山東省教育廳1987年科研成果著作二等獎)、《民法學概論》(光明日報出版社,1988年版,獲煙臺市1989年科研成果著作二等獎)等書。合著有《民法新論》(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88年版,獲北京市中青年優(yōu)秀成果獎)、《民事責任論》(中國社會科會出版社,1991年版,國家教委哲學社會科學青年科研首批項目,獲山東省教委1992年科研成果著作二等獎)、《企業(yè)管理法律制度》(任主編,中國商業(yè)出版社,1990年版,山東省教委科研項目)。參與編寫了《民法教程》(北京大學出版社,1983年版)、《法律問題解答》(人民日報出版社,1985年版)、《繼承法概論》(法律出版社,1987年版)、《民法學》(北京大學出版社,1988年版)、《中國民法》(法律出版社,1990年版)、等書。發(fā)表了《論中國社會主義商品經(jīng)濟關系由民法調整的必要性》(《法制建設》,1985年第3期)、《試論招標投標的法律問題》(《經(jīng)濟體制改革中的若干民法問題》北京師范學院出版社,1985年版)、《試論合同第三人的法律地位和法律特征》(《中國法學》,1986年第1期,獲煙臺大學1987年科研成果論文二等獎)、《也談國營企業(yè)經(jīng)營權的性質和法律特征》(《西北政法學院學報》,1987年第2期,獲煙臺大學1988年科研成果論文二等獎)、《關于無因管理的幾個問題》(《法學研究》,1988年第2期)、《關于抵押權的幾個問題》(《中國法學》,1988年第6期,獲山東省1990社科成果論文三等獎)、《關于保證的幾個問題》(《中國法學》,1991年第1期)、《論土地使用權的幾個法律問題》(載《中國民法經(jīng)濟法理論問題探究》,法律出版社,1991年版)等近30篇論文。姓名:房紹坤姓別:男出生年月:1962年10月最終學歷:研究生職稱:教授學位:博士職務:校長所在院系:法學院研究方向:物權法、侵權法、合同法、商法通信地址:煙臺大學校長辦公室(264005)個人經(jīng)歷房紹坤,遼寧康平人,漢族,1985年畢業(yè)于遼寧大學法律系,獲法學學士學位;1987年畢業(yè)于北京大學法律系,獲法學碩士學位;1987年起在煙臺大學法律系(現(xiàn)法學院)任教;2003年畢業(yè)于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獲法學博士學位。1991年任講師,1993年破格晉升副教授,1995年破格晉升教授。歷任煙臺大學法律系行政秘書、教學秘書、教研室主任、系主助理、副系主任、法學院院長、煙副校長等職,現(xiàn)任煙臺大學校長、省級重點學科(民商法學科)學術帶頭人;教育部高等學校法學學科教學指導委員會委員;先后獲得全國優(yōu)秀教師、山東省十佳理論工作者、全國首屆高校百名國家級教學名師、山東省十大優(yōu)秀中青年法學家、山東省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等榮譽稱號,2006年入選全國新世紀百千萬人才工程國家級人選;發(fā)表學術論文100余篇,出版各類學術著作、教材60余部,承擔及參加國家級、省部級等課題10余項,獲省級科研成果和教學成果獎13項。教學研究課題1.高等教育“十一五”國家級規(guī)劃教材(房地產(chǎn)法),教育部項目,2006—2007年2.法學教學改革試點專業(yè),山東省教育廳項目,2001—2005年3.知識產(chǎn)權法教學改革試點課程,煙臺大學項目,2001—2005年教學研究論文1.《法學教育對法律職業(yè)道德意義的探討》,載《中國大學教學》2004年10期2.《如何順利地通過律師自學考試》,載《中國當代教育》2003年第7期3.《當代法律家培養(yǎng)的困境及出路》,載《煙臺大學學報》2003年第2期4.《WTO與中國法學教育的現(xiàn)代化》,載《山東省公安??茖W校學報》2002年第2期5.《21世紀法學專業(yè)的教育方法及其改革》,載《煙臺大學學報》2002年高教研究專輯6.《21世紀法學專業(yè)教學改革的宏觀思路》,載《煙臺大學學報》2004年高教專輯7.《構建富有特色的教學質量保障體系確保教學水平穩(wěn)步提高》,載《傳承歷史呼喚未來》,山東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教學表彰/獎勵1.全國首屆高等學?!皣壹壗虒W名師獎”,2003年(證書)2.《民法》(教材),第二屆全國法學教材與科研成果一等獎(第二位),2006年(證書)3.《法學專業(yè)教學改革思路、特色與成效》,山東省省級優(yōu)秀教學成果一等獎(首位),2005年4.《法學院課程體系和教學計劃的構想》,山東省省級優(yōu)秀教學成果二等獎(首位),2002年5.山東省優(yōu)秀研究生指導教師,2006年學術研究課題1.《用益物權基本問題研究》,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2003—2005年,負責人2.《中國未來民法典·繼承權制度研究》,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2001—2003年,第二位3.《特許物權研究》,司法部科研課題,2003—2005年,負責人4.《礦業(yè)權法律制度研究》,山東省社科基金項目,2006—2009年,負責人5.《山東省水權及其市場化理論研究》,山東省軟科學項目,2006—2009年,負責人學術論文1.《公司IT化的若干法律問題》(首位),載《中國法學》2002年第2期2.《公司瑕疵設立的法人格規(guī)制》(首位),載《中國法學》2005年第2期3.《用益物權的法律屬性》(獨立),載《現(xiàn)代法學》2003年第6期4.《構建預告登記制度的幾個問題》(首位),載《法學家》2003年第4期5.《民事習慣的動態(tài)法典化》(首位),載《法制與社會發(fā)展》2007年第1期[1]

圖書目錄

第一部分 《民法學》自學與應試指導
一、課程介紹
二、學習方法
三、應試方法
第二部分 《民法學》題解與練習
第一編 民法總論
第一章 民法概述
一、考核內容與要求
二、重點、難點和疑點分析
三、同步練習
四、參考答案
第二章 民事法律關系
一、考核內容與要求
二、重點、難點和疑點分析
三、同步練習
四、參考答案
第三章 自然人
一、考核內容與要求
二、重點、難點和疑點分析
三、同步練習
四、參考答案
第四章 法人
一、考核內容與要求
二、重點、難點和和疑點分析
三、同步練習
四、參考答案
第五章 非法人組織
一、考核內容與要求
二、重點、難點和疑點分析
三、同步練習
四、參考答案
第六章 民事法律關系客體
一、考核內容與要求
二、重點、難點和疑點分析
三、同步練習
四、參考答案
第七章 民事法律行為
一、考核內容與要求
二、重點、難點和疑點分析
三、同步練習
四、參考答案
第八章 代理
一、考核內容與要求
二、重點、難點和疑點分析
三、同步練習
四、參考答案
第九章 訴訟時效與期限
一、考核內容與要求
二、重點、難點和疑點分析
三、同步練習
四、參考答案
第二編 人身權
第十章 人身權概述
一、考核內容與要求
二、重點、難點和疑點分析
三、同步練習
四、參考答案
第十一章 人格權
一、考核內容與要求
二、重點、難點和疑點分析
三、同步練習
四、參考答案
第十二章 身份權
一、考核內容與要求
二、重點、難點和疑點分析
三、同步練習
四、參考答案
第三編 物權
第十三章 物權概述
一、考核內容與要求
二、重點、難點和疑點分析
三、同步練習
四、參考答案
第十四章 所有權
一、考核內容與要求
二、重點、難點和疑點分析
三、同步練習
四、參考答案
第十五章 用益物權
一、考核內容與要求
二、重點、難點和疑點分析
三、同步練習
四、參考答案
第十六章 擔保物權
一、考核內容與要求
二、重點、難點和疑點分析
三、同步練習
四、參考答案
第十七章 占有
一、考核內容與要求
二、重點、難點和疑點分析
三、同步練習
四、參考答案
第四編 債權
第十八章 債與債法概述
一、考核內容與要求
二、重點、難點和疑點分析
三、同步練習
四、參考答案
第十九章 債的發(fā)生
一、考核內容與要求
二、重點、難點和疑點分析
三、同步練習
四、參考答案
第二十章 債的效力
一、考核內容與要求
二、重點、難點和疑點分析
三、同步練習
四、參考答案
第二十一章 債的擔保
一、考核內容與要求
二、重點、難點和疑點分析
三、同步練習
四、參考答案
第二十二章 債的移轉
一、考核內容與要求
二、重點、難點和疑點分析
三、同步練習
四、參考答案
第二十三章 債的消滅
一、考核內容與要求
二、重點、難點和疑點分析
三、同步練習
四、參考答案
第五編 繼承權
第二十四章 繼承權概述
一、考核內容與要求
二、重點、難點和疑點分析
三、同步練習
四、參考答案
第二十五章 法定繼承
一、考核內容與要求
二、重點、難點和疑點分析
三、同步練習
四、參考答案
第二十六章 遺囑繼承與遺贈
一、考核內容與要求
二、重點、難點和疑點分析
三、同步練習
四、參考答案
第二十七章 遺產(chǎn)的處理
一、考核內容與要求
二、重點、難點和疑點分析
三、同步練習
四、參考答案
第六編 侵權行為
第二十八章 侵權行為概述
一、考核內容與要求
二、重點、難點和疑點分析
三、同步練習
四、參考答案
第二十九章 侵權行為的歸責原則
一、考核內容與要求
二、重點、難點和疑點分析
三、同步練習
四、參考答案
第三十章 一般侵權行為的構成
一、考核內容與要求
二、重點、難點和疑點分析
三、同步練習
四、參考答案
第三十一章 侵權的民事責任
一、考核內容與要求
二、重點、難點和疑點分析
三、同步練習
四、參考答案
第三十二章 特殊侵權行為的民事責任
一、考核內容與要求
二、重點、難點和疑點分析
三、同步練習
四、參考答案
第三部分 模擬試卷
模擬試卷(一)
模擬試卷(一)參考答案
模擬試卷(二)
模擬試卷(二)參考答案
第四部分 真題測試
2005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全國統(tǒng)一命題
考試民法學試卷
民法學試卷參考答案
第五部分 必讀法律法規(guī)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
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
若干問題的解釋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節(jié)錄)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若干問題的解釋(一)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
若干問題的意見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
若干問題的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
若干問題的意見
后記

本目錄推薦

掃描二維碼
Copyright ? 讀書網(wǎng) ranfinancial.com 2005-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鄂ICP備15019699號 鄂公網(wǎng)安備 4201030200161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