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類學對民族的研究,實質上是跨語際的,是在多種文化和制度的接觸和碰撞中展開的。人類學研究的基本意義,并非只是為人們貯存下對那些已經消亡的、或者正在消亡的,以及實存的個別民族的記憶和知識,人類學研究的基本問題也并非是要提出什么“民族主義”的問題,囿于“民族”的框架,是無法表達出人類整體歷史的真實面貌的。人類學對文化民族性及其與實存發(fā)展關系的強調,實際上是把其對“另一個”和“另一處”的探尋和研究最終歸結到對人的類整體的全面理解上;而在其研究中“民族”一詞的歧義性使用,則表明它已對以往研究的舊有語境和客觀訴求提出了根本性的疑問,即:怎樣重新認識“學科行為”中的認識論機制?人們何以取得他們所取得的知識?這些知識背后的認識論前提是什么?話語和知識怎樣參與歷史的真實創(chuàng)造?等等。十分清楚,人類學正在重塑其研究的新基點,正在重新認識自己的研究范圍。民族的社會性存在既然包含著多重的發(fā)展的關系,就必然的理解,才能獲得與其他社會科學學科進行對話的廣泛基礎,也才能把其研究真正擴展和貫穿到整個歷史過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