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提要本書是作者歷經十五年的潛心研究,寫就的一部極具學術價值的刑罰哲學專著。其以邏輯演繹為基本方法,揭示了刑罰的報應性是社會報復、道義報應與法律報應的統(tǒng)一,刑罰的功利根據是一般預防與個別預防的統(tǒng)一,進而闡明了刑罰的報應性與功利性的同一性、差異性與對立性,立足于個人與社會、客觀與主觀、手段與目的的辯證關系,深入論證了刑罰的正當性在于報應與功利的辯證統(tǒng)一性,提出了解決報應與功利相沖突的四條基本定律,以此為前提從動態(tài)的角度深入分析了制刑的正當性、動刑的正當性、配刑的正當性與行刑的正當性,從而構筑起以刑罰理性和諧論為核心的完整的刑罰哲學體系。書中提出了刑罰的寬容性、最大效益性、有利被告論、死刑悖論、四體同位的動刑論、基與序相結合的犯罪評價論、等價與適度相統(tǒng)一的刑罰二次分配論、刑罰有限論、惡法非法論與惡法亦法論等一系列全新的概念與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