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富平,男,1963年生華東政法學院,副教授,法學博士。1983年考入中國政法大學時,那時我國正處于探索新的社會主義道路初期,法制建設正在恢復,但政治色彩很濃,課本也很簡單。而那時的我,也不識“時務”對法律并不感興趣,反而廣泛閱讀哲學、社會學、經濟學、心理學,甚至科學學等社科著作。但是,也可能正是在這一時期的廣泛閱讀,使我對法律、對社會有了更深層次的了解,為以后研究法律,而不是簡單掌握制定好的法律規(guī)則,打下了深厚的基礎。1993年,取得碩士學位,同時也取得律師資格準備從事法律實務工作,但無論在學術領域,也無論在實務領域均無所建樹。真正步入學術歷程只是到1995年考入中國政法大學攻讀博士學位。這時,我離開山西,重返我的母校中國政法大學,也只有這時似乎自己才找對了方向――民商法,找對了老師――我敬仰江平教授。在校攻讀博士期間我主要研究代理制度,并發(fā)表了一系列有關代理方面的論文,同時在也涉足公司、合伙領域。1997年赴墨訪學,我改變了博士研究方向,開始研究物權法,并在墨完成了博士畢業(yè)論文的初稿(原名:所有權功能論――大陸法系物權變遷透視)。1998年畢業(yè)到華東政法學院工作后,繼續(xù)以物權法研究為中心,同時兼顧代理制度等方面的研究。在這一期間,申請到三個關于物權法的課題:上海市的“我國物權立法基本問題研究”、司法部的“用益物權制度研究”和教育部“大陸法和英美法物權制度比較研究”。前兩個課題已經完成,分別于2001年出版:《物權法原論》(三卷本,中國法制出版社);《土地使用權與用益物權》(法律出版社)。后一個課題成果,也將在2002年出版。2000年開始涉足電子商務法及相關領域的學習和研究,參與上海市信息辦立法項目調研究和起草工作,參與一些互聯(lián)網、電子商務案件專家論證活動。2001年,我設計的課題“信息產品法律制度研究”被列入上海市教委曙光計劃項目;之后,我的課題“數(shù)字時代的計算機信息保護和交易”項目被美國福布萊特基金批準,在2002年到美進行為期9個月的研究。截止2002年初,出版的電子商務法著作有:《電子商務法教程》(高等教育出版社2001年12月)、《電子商務法》(北京大學出版社2002年1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