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楊光先撰寫的《不得已》,利類思撰寫的《不得已辯》,南懷仁撰寫的《歷法不得已辯》三種書??滴跞?、四年間,在中國的北京發(fā)生了一場轟動全國、震驚西方世界的大案,這就是由楊光先發(fā)起、由四大輔臣操縱審理、旨在排擠和驅逐以湯若望為首的傳教士的案件。對此,前人已做過不少研究工作,但有一個缺陷,即對此案前后所形成的 幾種主要文獻,未予應有的開發(fā)利用。這幾種文獻就是收入本輯的《不得已》、《不得已辯》及《歷法不得已辯》?!恫坏靡选吠瓿捎诳滴跛哪?,主要匯輯了楊氏不同時期的專文、呈狀等,凡二十一篇。其中正文十九篇,附文二篇。正文篇目最早撰于順治十六年如《辟邪論》、《摘謬十論》等。最晚為康熙四年,如《叩閽辭疏》等。綜觀全書內容,《不得已》基本上是楊氏批判、攻擊西洋傳教士、天主教和西洋歷法的一個言論集。兩篇附文為《始信錄序》和《尊圣學疏》。前者撰于順治十七年,作者王泰征,是篇吹捧楊錯衛(wèi)道的專文;后者原名疑為《三百六十四言》,撰于晚明,是楊氏彈劾陳啟新《假尊經》的一篇奏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