添加篡改中有三種添加類型,分別是覆加、增加和轉加。覆加是部分地或全部地覆蓋一部分原始文件的增加手段??梢愿布雍唵蔚男偶?、一個字或一句話。增加屬于在文件的無字處,諸如空白處、邊緣處、頁底部進行非覆蓋性的增加手段。轉加系指在證件單據原件上通過跨越字母、單詞甚至是整個句子進行篡改形成假證件單據。因此,轉加要求復制或結轉技術。如果說二十年前是使用圓珠筆進行這種欺詐的話,現在是用重現黑白或彩色圖像的圖像處理和復制掃描儀進行同類活動。綜合運用這三種方式可以獲得特別有效的添加效果。兩種方式結合替代是刪減后添加的必然結果。所以替代是最常見的篡改手段。欺詐者使用的技術就是以上描述的各種技術。我們在稱之為“通過圖像處理”的替代技術上花些筆墨是很值得的。數年來,微機在“大眾”市場上推銷著完全適應圖像分析與處理手段的圖形程序包。得益于掃描儀和激光或噴墨打印機技術水準,現今大家都可以得到相應的電子工具,都可實施技術壯舉,變更神圣的信息數據。因此可以做到,掃描一張支票后通過圖像處理可更改其可變信息而無損基本材料和數據,以及通過高技術的彩色復印復制技術篡改任何證件單據。在實踐中,使用這些先進技術進行篡改證件單據就如同玩“兒童游戲”般容易。很明顯,在這些傳統(tǒng)的篡改技術中還可添加所有針對特別證件單據的篡改技術,例如替換安全性或法定性證件單據的照片。不要忘記,針對塑料底基作為載體的證件單據需要其他的手段進行刪減、添加或替代,諸如在被盜的信用乍上卸載與裝載信息,在磁軌跡上進行解碼與加碼,在聚氯乙烯卡上交替進行刻印和再刻印相關信息,等等。篡改的例子是非常多的。的確,根據證件單據的類型及其受保護的水準又可將這些例子分成非常廣泛的種類。很明顯,最常見的例子是篡改身份證件和信用付款手段證件單據,諸如支票或信用卡。篡改的原理始終如一,即擦掉可變信息,換上對欺詐者更有利的新信息,替換照片,變更日期、款額和姓名等。簡而言之,小心翼翼地變換證件單據內容又不致于引起檢驗者的注意。在這種情況下,篡改的質量取決于未來證件單據主人準備付給欺詐者的酬金高低,高酬金可以獲得一份比自然更真實的證件單據!篡改過的證件單據越來越多地用于比非法移民或“小星期”式支票更廣泛的犯罪活動。例如,偽造的國際轉賬單的欺詐就要求使用篡改過的身份證,而且篡改過的身份證與偽造的銀行證件單據上注明的信息還要完全一致。這些犯罪系指在銀行業(yè)務流通過程的某個特定時刻,截取某個企業(yè)的特定轉賬信息,再以該企業(yè)的名義將轉賬單郵寄給負責收集資金的犯罪同謀。這種基于使用篡改證件單據的欺詐以三個不同階段來運行:——首先,截獲郵件和表格以便獲得某個賬戶號碼、密碼、簽字等信息和在這個賬戶中流通的大概款額?!浯?,運用人工技能,利用一個商業(yè)的理由準備偽造件,(偽造發(fā)票、臺頭箋、對賬單等)。偽造者要按照負責了解受侵害客戶習慣的協(xié)調入的指揮行動?!詈?,在不同國家的各小組協(xié)調配合,利用偽造的或篡改的身份證開啟銀行賬戶,保障接收欺詐的資金。1979年9月,國際刑警組織發(fā)布了一份編號為69/79/E/BA/2/9的通告。該通告認為這種欺詐活動非常先進,因為欺詐者通過偽造原始轉賬單進行轉賬。轉賬單一經確認,相關的資金一經到達,欺詐者就將資金分成幾部分并發(fā)往在不同國家開啟的各個接收賬戶上。根據鎮(zhèn)壓金融重罪中央辦公室1994年統(tǒng)計的數據,1988一.1993年間,在法國每年發(fā)生的2000例犯罪事實造成的銀行損失估計達10億法郎。根據警察總署統(tǒng)計的數據,僅1993年風險損失估計就達2億法郎。根據警察總署第三屆司法代表辦公室提供的信息,在1993年截獲的一張150萬法郎的偽造轉賬單上,欺詐者使用了篡改的證件單據,并含有經“技術和質量均非常引人注目的手段”掃描過的簽字。但是,在紙基或紙與塑料基證件單據上進行篡改的手段中,卻看不到過多地重復“原始技術”的現象,因為塑料卡領域是一個篡改手段不斷翻新的領域。數年前,篡改丟失的或被盜的銀行卡需要解碼/再編碼,或壓平/再沖痕。解碼/再編碼系指在卡的磁跡上擦去原來的加碼信息,再輸入從另一張卡復制來的新信息。因此,這種“無性繁殖”程序是使用盜竊來的“母卡”同時或在很短的時間內復制多張“姊妹卡”進行欺詐活動。這些欺詐活動可以在許多商店或貨幣提款機上進行。在盜竊“母卡”后必須在掌握密碼的條件下快速使用才能在提款機上進行欺詐!壓平/再沖痕系指壓平原來沖痕的文字數字,在要篡改的區(qū)域重新沖痕,裝人事先在發(fā)票上或在盜竊來的銀行清單上獲取的新信息。這種篡改技術專門在只有“熨斗”式刷卡機的商家使用以進行欺詐交易。這一領域中篡改的例子是很多的?!?992年9月,在巴黎逮捕了兩個欺詐者。他們僅用了幾個月就欺詐了數萬法郎。他們利用微處理機和改裝的‘密碼讀取器’在事先盜竊來的銀行卡磁跡上先解碼再編碼”。欺詐者在拉蓬街的公寓里建立了一個篡改銀行卡小工廠,配備了從商店里買來的電子器材和從一家編碼機供貨商店盜竊來的特殊設備。啟動工序很簡單。壞蛋們先偷來一些卡并從不地道的商家那收集來一些發(fā)票。接下來便開始做更精細的工作。用“密碼讀取器”閱讀盜竊來的卡;然后再擦去磁跡。接著就是在同樣的磁跡上加注新的密碼。這個新密碼就是收集來的發(fā)票上的號碼。如此篡改的卡可用來在商店“付款”。相對傳統(tǒng)的只是在盜竊來的卡上進行的壓平手段,這種欺詐的優(yōu)勢是從發(fā)票的發(fā)行商銀行賬戶上支出款項。很明顯,這些發(fā)行商沒有任何理由將他們自己的卡拒之門外。這種欺詐如此成功以至于兩個欺詐者將篡改過的卡以每張2000法郎的高價兜售給其他不法之徒。這些銀行卡在二十世紀八十年代末受到了廣泛的攻擊。由于1987年欺詐的比例是0.269%),法國不得不在微處理器技術中進行了大量投資以阻止這些篡改犯罪活動,逐漸減少欺詐活動,1996年這一比例降至0.023%?!?/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