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世界各國律師的活動與律師制度,采取適當的方法加以研究,以促進我國律師體制改革,繁榮和發(fā)展我國律師事業(yè),健全和完善我國社會主義民主與法制,促進我國經濟的發(fā)展,具有重大意義。本書就是采用介紹情況與“比較研究”的方法來了解各國律師情況與律師制度的一次大膽嘗試。若要明確“律師制度比較研究”的含義,首先必須搞清楚“比較法”的概念,才能明確“律師制度比較研究”的內涵,進而明確“律師制度比較研究”之目的和意義。比較法是一種通過兩種以上事物的比較,來認識自然和社會制度的科學方法。這種比較方法,在自然科學和社會科學中,都是被經常采用一種方法。一般來說,比較方法又可以分為兩種。一種是對同一時期的兩種或兩種以上的對象進行比較研究。例如,對不同國家的同一時期的律師制度進行比較研究;另一種是對不同時期的對象進行比較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