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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dāng)前位置: 首頁出版圖書人文社科歷史地方史志顧維鈞回憶錄(第九分冊)

顧維鈞回憶錄(第九分冊)

顧維鈞回憶錄(第九分冊)

定 價:¥32.00

作 者: 顧維鈞著;中國社會科學(xué)院近代史研究所譯
出版社: 中華書局
叢編項:
標(biāo) 簽: 對華政策 美國對外政策

ISBN: 9787101002157 出版時間: 1989-05-01 包裝: 精裝
開本: 21cm 頁數(shù): 745 字?jǐn)?shù):  

內(nèi)容簡介

  顧維鈞(1888-1985)是北洋政府和國民黨時期外交界的領(lǐng)袖人物,字少川,外文名Wellington。1888年1月29日生于上海,顧維鈞自幼讀私熟,11歲入上海英華書院,1901年考入圣約翰書院,3年間修完了4年的課程,還擔(dān)任學(xué)生會創(chuàng)辦的《龍》報文學(xué)編輯。1904年自費旅美,先入紐約庫克學(xué)院,一年后考入哥倫比亞大學(xué)普通文科,后攻讀?窩а芯可?1909年獲碩士學(xué)位,1912年獲哲學(xué)博士學(xué)位。1912年年僅24歲的顧維鈞自美學(xué)成歸國,擔(dān)任北京政府國務(wù)秘書兼外交部秘書,開始了他的外交生涯。1915年,日本政府脅迫袁世凱簽定“二十一條”,顧維鈞抱病撰文揭露日方之威逼,引起國際反響,迫使日方有所收斂。1917年美國參加第一次世界大戰(zhàn)的協(xié)約國陣營,策動中國亦加入?yún)f(xié)約國一方。顧維鈞認(rèn)為這將有利于提高中國在國際上的地位,便在華盛頓積極活動,并密電北京中央政府敦促參戰(zhàn)。1919年顧維鈞參加巴黎和會,他以“中國不能放棄山東”如同“基督教徒不能放棄耶路撒冷”打動了各國代表的心。此舉不僅保住了山東,同時也奠定了顧維鈞的國際外交界的地位。1921年顧維鈞在天津市和平區(qū)河北路267號建居,1924年曾在此小住。1931年“九·一八”事變后參加國際聯(lián)盟李頓調(diào)查團(tuán)。調(diào)查期間,日本方面對顧維鈞防范甚嚴(yán),阻止他進(jìn)入東北,并加以威脅,恐嚇。顧維鈞不顧個人安危,堅持至東北調(diào)查,獨立進(jìn)行了許多工作,向調(diào)查團(tuán)提出了揭露日本侵略行徑的長篇備忘錄。二次大戰(zhàn)后,在顧維鈞的促使下,1944年中、美、英、蘇四國于華盛頓召開聯(lián)合國國際組織會議,并起草《聯(lián)合國憲章》,1945年6月26日,顧維鈞代表中華民國首先簽署《聯(lián)合國憲章》,聯(lián)合國正式成立。從一九一二年到一九六七年,五六十年間,顧維鈞擔(dān)任過無數(shù)的外交職務(wù),駐美大使、駐法大使、聯(lián)合國首席代表、外交總長、海牙國際法院法官等。到了晚年,他又以十七年心血完成了長達(dá)十三卷,600萬字的巨著《顧維鈞回憶錄》。 顧維鈞是一位中國近代史上蜚聲中外的外交家,這位愛國外交家為了維護(hù)國家利益和民族尊嚴(yán),以自己的智慧、修養(yǎng)和愛國熱忱,在他的外交生涯中作出了歷史性的貢獻(xiàn)。毛主席也十分佩服他的外交才華和為人?!额櫨S鈞回憶錄》是中國高級職業(yè)外交家顧維鈞先生的一部長篇回憶錄,主要記述了他自北洋政府任職起到二十世紀(jì)六十年代海牙國際法庭退休止這段長期的外交生涯。全書共十三冊,600萬字。它既是作者從政生涯的長篇回憶錄,又是一部從民初以來五十年間,包括北洋政府與國民黨政府時期對外交涉的歷史實錄。

作者簡介

暫缺《顧維鈞回憶錄(第九分冊)》作者簡介

圖書目錄

    第七卷 再度出使華盛頓(下)
   1950年一——1956年
    第四章 對日和平條約
   1949年9月——1952年8月
    第一節(jié) 對日和約的準(zhǔn)備工作
   1949年9月——1951年1月23日
    第二節(jié) 對日和約臨時草案的談判和修改
   1951年2月——1951年5月
    第三節(jié) 中國參加對日和約問題
   1951年5月中——6月
    (1)面臨反對國民黨中國參加對日和約的問題
   1951年5月末——6月21日
    (2)倫敦方案
   1951年6月末
    第四節(jié) 中國被排斥于對日多邊和約之外
   1951年6月20日——7月11日
    第五節(jié) 對中國被排斥于多邊修約之外的反應(yīng)
   及其對雙邊條約談判的影響
   1951年7月11日一——9月
    第六節(jié) 對日雙邊和約
   1951年9月8日——1952年8月5日
    (1)開始締約談判的困難
   1951年9月8日——1952年1月25日
    (2)談判、締約和批準(zhǔn)
   1952年1月26日——8月5日
    第五章 朝鮮停戰(zhàn)談判時期
   1951年8月——1953年1月20日
    第一節(jié) 這一時期的國際背景
   1951年8月——1953年1月20日
    (1)國際背景
   1951年8月——1952年5月
    (2)再談國際背景
   1952年6月——1953年1月20日
    第二節(jié) 美國國內(nèi)局勢及其對華政策
   1951年8月——1953年1月20日
    (1)援華和共同安全計劃
   1951年8月——12月
    (2)選舉年前期的中美關(guān)系
   1952年1月——6月初
    (3)中美關(guān)系表面改善
   1952年6月——10月10日
    (4)共和黨的勝利和自由中國的新希望
   1952年10月12日——1953年1月20日
    附録一 美國關(guān)于對日和約節(jié)略之修正譯文
    附綠二(1)1948年3月27日《中央日報》
    社論:我們的對日方針
    (2)1948年5月21日中央社電訊:
   蘆田感謝對日本的政策
    附録三 1950年12月28日美國送交蘇關(guān)的備
    忘録(美國發(fā)布的新聞稿)
    附録四1951年1月22日國民政府對美國政
    府七點節(jié)略的答復(fù)全文
    附録五 1951年3月美國致送對日和約臨時
   草案的節(jié)略全文
    附録六 1951年4月11日中國大使館工作人
   員所擬關(guān)于美國對日和約草案的評注
    附綠七(1)中國大使館就美國對日和約臨
   時草案致送美國政府的節(jié)略全文
    (2)1951年4月24日提交上述節(jié)略
   時,顧大使向杜勒斯先生宣讀的聲明
    全文
    附綠八 1951年7月3日對日和約草案的抄
   本
    附録九 1942年1月1日華盛頓宣言
    附録十 葉公超部長1951年7月11日面交美代辦
   藍(lán)欽公使之節(jié)略
    附録十一 葉公超部長1951年8月13日遞交
   藍(lán)欽公使之節(jié)略
    附録十二 1951年9月26日致藍(lán)欽公使關(guān)于
   雙邊和平條約適用范圍之節(jié)略
    附録十三 吉田茂首相于1951年12月24日致
   杜勒斯函;1952年1月16日向報界
   公布
    附録十四 1952年1月16日杜勒斯復(fù)吉田首
   相函;1952年1月17日向報界公布
    附録十五 中國政府所擬中華民國與日本國
   和平條約草案全文;1952年2月初
   遞交河出烈
    附録十六 中華民國與日本國和平條約(最后
   文本)
    附録十七 白宮就杜魯門總統(tǒng)和邱吉爾首相
   會談結(jié)束后發(fā)表的聯(lián)合公報全文
   (1952年1月9日)
    附録十八 中國大使館關(guān)于各軍事采購機(jī)構(gòu)
   改組與合并的照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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