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得那年,只身從北方渡海來臺,由一位從小學畢業(yè)就沒再見過面的同學,幫我買票,送我上船。并臨時囑我上船之后,把自己所攜帶的僅有的一點錢和相機之類,寄存在船上一位通訊員處,以免船艙里“人多手雜”。那位通訊員,事實上也與我素昧平生。就這樣把全部“財產”寄放在他那里。下船時如數收回,從未有一絲一毫的戒心,何等快樂!如果是現在,說不定會左思右想,情愿把僅有的一點維生之資,隨身帶著。也許會很丑惡地找對方要張收條,說不定還得讓他找個保。即使很勉強地把錢存在他那里,一路上,心中也會七上八下,食不甘味,寢不安席,更別提是否還會有在甲板上和那些萍水相逢的旅客下棋、玩撲克牌、看書、唱歌的逍遙心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