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貿易組織法》是作者二十年來對關貿總協定和世界貿易組織研究的成果,涵蓋貨物貿易、服務貿易、貿易與知識產權保護、爭端解決、農產品貿易、紡織品貿易、反補貼、反傾銷、政府采購等諸方面的制度與實踐。針對世界貿易組織制度復雜,條文操作性強,爭端解決具有強制性的特點,作者一方面列專章評析從關貿總協定到世界貿易組織的制度性變化,以及關貿總協定的基本原則和實踐對世界寶易組織的影響,另一方面在討論每一領域時都將關貿總協定的制度和實踐與世界貿易組織進行比較,從而使讀者可以深入了解世界貿易組織制度的來龍去脈,了解相關條款的具體含義。因此,本書對世界貿易組織下幾乎每一方面制度的研究都有超過半個世紀的時間跨度。本書的另一特點是在分析世界貿易組織成文規(guī)范的同時,強調實踐中爭端解決機構對相關條款的具體解釋。爭端解決機構的報告現已成為世界貿易組織事實上的判例法。其對各協定現行條款的解釋頗富創(chuàng)造性,將半個世紀前起草的關貿總協定條文賦予新意就是例證。毫無疑問,不了解爭端解決機構的報告便無法真正清楚世界貿易組織規(guī)范的意涵。為此,作者通讀了截至2002年10月底上訴機構的所有報告以及專家組的所有重要報告,并將之融入對條文的評析。同時,針對世界貿易組織制度強調程序法的特點,在討論諸協定的規(guī)范時,《世界貿易組織法}將爭端解決機構的程序法以及爭端解決諒解和其他協定在程序上的異同都予以充分重視,對之所著筆墨與實體法相同。有時為了使讀者可以全面了解相關制度的運作,作者將相同案件的專家組報告、上訴機構報告和仲裁裁決放在同一平面上研析。美國外國銷售公司案就是一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