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編寫過程中,編寫人員盡一切可能確保本書內容的準確,但本書仍不能被視為《WTO協議》的正式法律解釋。此外,為了保持本書內容的簡潔明確,編寫人員對文字進行了簡化,例如,“國家(country或nation)”一詞在本書中經常被用來描述WTO成員,而一些WTO成員的正式稱謂是“關稅區(qū)(customsterritories)”,不一定是該詞通常意義上所指的國家的含義。對于貿易談判中被稱為“國家”的參加方,這一點同樣適用。在本書中,GATT被描述為“國際組織”。該詞反映了GATT在WTO成立前事實上的角色(defactorole),本書簡化使用是為了幫助讀者理解GATT的作用。正如本書指出的,這一作用從來都是臨時性的(adhoc),沒有適當的法律基礎,國際法并不承認GATT是一個組織。為了簡化起見,本書使用了“GATT成員(GATTmembers)”一詞,而GATT簽字國的正式稱謂應為“締約方(contractingparities)?!?/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