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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義務

論義務

定 價:¥21.00

作 者: (古羅馬)西塞羅著;王煥生譯
出版社: 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
叢編項: 羅馬法研究翻譯系列
標 簽: 法律綜合

ISBN: 9787562018452 出版時間: 1999-03-01 包裝: 平裝
開本: 20cm 頁數(shù): 384 字數(shù):  

內(nèi)容簡介

  西塞羅《論義務》中譯本的問世無疑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它首先體現(xiàn)在距離如此遙遠的兩種語言的交流上:在沒有任何人群于日常生活中使用并豐富這一語言的意義上,拉丁文被視為 “已經(jīng)死亡的語言”,然而,由于拉丁文著述取之不盡的財富以及它體現(xiàn)出的價值,對于生活在幾千年之后現(xiàn)代社會中的我們而言,拉丁文仍然具有很強的生命力。與拉丁文一樣,中文也是具有千年歷史的古老語言,但是,與拉丁文不同的是,仍然有十億人在使用它。在改革開放政策的推動下,為了找尋法律和道德的“教師”,當代中國文化將觸角伸向亞洲以外——西方羅馬的中心,開始發(fā)掘對當今人類有益的法律基本原則和法學思想。 在《論義務》與中國發(fā)生的所有巧遇中,我們應當記?。汉诟駹枺╣iorgio federico hegel),這位19世紀德國偉大的思想家。黑格爾在《論哲學史》(vorlesungen über die geschichte der philosophie)一書題為“中國哲學”的章節(jié)中探討孔夫子的道德觀時,提到了另一個同樣以其道德準則聞名于世的名字——西塞羅,也就是《論義務》這部書的作者。黑格爾在這一章中將孔夫子與西塞羅的道德準則加以比較,指出:孔夫子的道德觀突出體現(xiàn)在它所具有的廣泛的人民性上,而西塞羅的哲學思想則是以其獨創(chuàng)性和深刻性為特點的[1]。 《論義務》的獨到之處首先表現(xiàn)在這部作品所體現(xiàn)的父愛方面。《論義務》是西塞羅寫給他遠在雅典逍遙學派哲學家克拉提波斯門下求學的兒子馬爾庫斯的信。西塞羅是一位父親,由于受到羅馬政治危機引起的不斷加劇的不安全因素的影響而隱居了起來。他以一位父親留給仍要生活下去的21歲的年輕人一個生活榜樣的方式寫下了這部書,抒發(fā)他的政治理想。

作者簡介

暫缺《論義務》作者簡介

圖書目錄

被譽為羅馬法靈魂的三部作品(代序)
譯本引言
論義務
第一卷
第二卷
第三卷
專名索引
譯后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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