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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法律史論稿

中國法律史論稿

定 價:¥28.00

作 者: 饒鑫賢著;段秋關主編
出版社: 法律出版社
叢編項:
標 簽: 法學史/法律思想史

ISBN: 9787503629167 出版時間: 1999-10-01 包裝: 膠版紙
開本: 20cm 頁數: 484 字數:  

內容簡介

  《中國法律史論稿》共分為五個部分:第一部分是關于本學科建設的一些基本問題包括指導思想、研究對象、涉及范圍、體系建構、發(fā)展階段、批判繼承、研究方法以及歷史發(fā)展大要等等問題的論述。第二部分是關于各家各派思想對本學科發(fā)展之影響的探討,其中除選錄有關儒學和黃老之學的簡要論述以外,另有關于封建正統法律思想以及唐初期和明代法律思想的幾篇文稿。唐、明兩稿中,前者仍主要在于論說儒學和黃老,后者則涉及宋明理學在法律方面的影響。第三部分是關于封建各朝代,主要是唐、宋、明、清幾代若干重點人物之法律思想的評介,所占篇幅較大,涉及面也較廣;其所以作此抉擇,擬于下文申述。第四部分屬于雜著一類,大都是序言或書評;所述一般無關宏旨,只是表達我對于當前的法律史研究及其發(fā)展感到的欣慰和對一些同學者們的景仰。第五部分僅收文稿一篇,是關于我對本世紀中國法律思想史學研究的大體觀感和對今后走向的蠡測。

作者簡介

  饒鑫賢,別號辛咸,1923年2月生于湖南省沅江市。20世紀40年代于省第五師范畢業(yè)后參加當時國民黨政府考試院主持的高等考試教育行政人員考試及格,旋畢業(yè)于南京國立政治大學高等科。隨即加入中共南京地下黨從事革命活動。南京解放后一度參加南京市的軍管和市人民法院籌建等工作。50年代初被調入北京大學,相繼擔任法律學系講師、副教授、教授和碩士研究生導師。法律思想史博士點建立后,擔任博士研究生導師,并兼任系學術和學位委員會委員及法律史教研室主任,培養(yǎng)了多批碩士和博士研究生及國內外進修教師。在法律史學界先后被選為中國法律史學會秘書長和副會長,并擔任中國法律思想研究會會長多年。在此期間,曾相繼應聘擔任中國政法大學、南開大學、安徽大學、蘇州大學、寧波大學、中山大學等校的兼職教授或研究員,并應邀赴美國華盛頓大學、香港中文大學和樹仁學院講學。90年代初獲國務院頒發(fā)“有突出貢獻”專家證書,一直享受政府特殊津貼。在擔任北大教職的近50年當中,曾先后主講中國刑法、法院組織法、刑事訴訟法和中國政治法律思想史等課程,但主要集中精力于中國法律思想史的教學與研究。作為北大法律系中國法律思想史學科的創(chuàng)立者和開拓者之一,早在1979年的全國法律史學工作者會議上,他就曾突破傳統,在大會的長篇發(fā)言中,旁引博證,條分縷析,提出了將中國法律思想史從中國法律史或中國政治法律思想史中分離出來,建立獨立學科的創(chuàng)議,獲得了與會絕大多數有關學者的認同。隨后國家技術監(jiān)督局制訂頒布的《學科分類與代碼表GB/T13745-92》中,第一次明確規(guī)定“中國法律思想史”為法學的重要分支學科;《中國大百科全書·法學卷》也將“中國法律思想史”列為該卷14個分支學科之一。緊接著國家教委批準在北大設立了全國第一個、也是唯一的一個該學科的博士點,由他和張國華教授擔任博士生導師。1984年,他和張二人合作主編的《中國法律思想史綱》一書出版,在該書的“緒論”中,他對該學科研究的指導思想、研究的對象和范圍、研究的體系和方法、批判繼承和古為今用等一系列基本問題,一一作了透徹的闡發(fā),并提出了自己的創(chuàng)見,在全國產生了重要影響。此后他于1999年發(fā)表的《中國法律思想史分期問題商兌》一文,則進一步理清了中國法律思想的發(fā)展脈絡,澄清了在這一方面不少陳舊的觀念。在上述所有各方面的重要貢獻,對該學科在新時期的全面發(fā)展,發(fā)揮了積極的作用。對于近些年中國法律思想史學科逐漸遭遇冷漠的現象,他認為這同整個社會的大形勢有關。認為法學門類根據國家和社會在新時期的需要,加強學科和專業(yè)調整,適時增加并完善有關經濟法和民商法等部門的學科設置,是完全必要的和正確的。但這并不是說可以隨意打破整個法學門類的學科體系,不顧各學科之間的科學結構,只顧實用,不計后果。就中國法律思想史而言,它是法學門類屬于基礎理論范圍的一門學科,和其他學科一樣,它有其特定的質的規(guī)定性,具有特殊的學術功能和社會功能,是任何其他部門法學所無法替代的。它既不可能和沒有必要爭取成為什么“顯學”,但也不可能和不應當被置之不顧;只要有法律學科存在,就必然要有這個獨立學科的教學和研究。至于所謂將該學科與中國法制史學科合并為中國法律史一門學科的主張,因為它不但在學科設置理論上說不通,而且在具體操作上也有重重困難。這樣做的結果,實際上對這兩門學科都是削弱。過去楊鴻烈著《中國法律發(fā)達史》采取這種辦法的歷史教訓,很值得我們汲取,因此這不是一種好的辦法。其主要著作除《史綱(上下冊)》一書外,還有上海辭書版《法學辭典》(編委兼主要撰稿)、《中國大百科全書·法學卷·中國法律思想史學科》(副主編及修訂版主編)、《刑法學全書》(編委兼分科主編)、八五重點項目《中國法律思想通史》(編委兼《明代卷》主編)、《北京大學法學百科全書·中國法律思想史分卷》(主編)。其所發(fā)表的論文之一部分,經其博士生匯編為《中國法律史論稿》一書,已于1999年10月由法律出版社出版。饒鑫賢先生生性謙和友善,無論是對尊者,還是對晚輩,皆彬彬有禮,關懷備至;逢年過節(jié),先生總是將老友、弟子請到家中,做上幾道湖南菜,小酌幾杯白酒,輕松地談談工作、學習和生活上的事情。先生做事認真細致,無論是承擔行政事務,還是從事學術研究,皆十分用心,力求完美;多少次組織學術會議,即使已到七十以上高齡,他也要親歷親為,寫邀請函、看會場、定房間,惟恐工作有疏漏。先生氣質儒雅高貴,很平常的衣服穿在他的身上,都是那樣的整齊得體;晚年一頭銀發(fā),總是打理得規(guī)矩漂亮,一絲不茍;言談舉止,無不顯露出良好的修養(yǎng)和長者的風范。先生有著一筆好字,多少北大學子上課時不停地臨摹他的板書,至今傳為佳話;有幸得其墨寶者,贊嘆不已,恭敬地收藏懸掛在廳室。先生嚴于律已,在北大從教五十年,從不向組織說困難,提要求,對自己的學生弟子,也是只講付出,不求回報;先生病重期間,默默地承受著疾病的痛苦和看病的勞碌,不愿把病情告訴他們,不愿給他們增添一點麻煩。先生是個好人!幼年失去父母,艱難地完成學業(yè),歷經生活和政治上的磨難,仍能本本份份地作人,兢兢業(yè)業(yè)地做事,無愧于北大師長的稱號。先生從生病到仙逝,步履匆匆,一言未吐,卻給后人留下了太多的遺憾、思念和深切痛楚。

圖書目錄

中國法律思想史學科建設論要
《中國法律思想史》研究對象商榷
中國古代法律思想和制度的歷史發(fā)展大要
中國法律思想的歷史發(fā)展階段淺議
儒學與中國古代法律思想的發(fā)展
儒經與中國傳統法律文化
漢初黃老學派法律思想略說
封建正統法律思想的形成和發(fā)展
明代法律思想概述
“貞觀之治”和當時的社會安定政策
——論唐太宗李世民的政治法律思想
關于陸贄的先德后刑理論
簡評呂溫的法律平等觀
韓愈的“道統論”及其在法律思想上的反映
評柳宗元的法律進化觀點和“斷刑”理論
白居易的禮刑關系論和犯罪根源說淺析
范仲淹司法改革思想述評
李覯法律思想論略
王安石變法革新思想簡析
論陳亮的功利主義法律思想
改革家張居正的法律思想
王守仁的“致良知”理論及其在法律上的運用
沈家本愛國主義思想探析
《唐律》研究的新成果
——錢大群教授主撰《唐律》系列研究五書簡評
中國法制史研究領域的一大力作
——朝延龍教授主編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制史》一書簡評
李貴連著《沈家本評傳》序
關于清官
——《中國古代案例選》一書“代前言”
附:《中國古代案例選》各部分《按語》
二十世紀之中國法律思想史學研究及其發(fā)展蠡測
后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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