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海燕,男,1962年出生。上海市海燕律師事務所主任,高級律師,中國法學學會會員,上海律師協(xié)會理事,浦東新區(qū)政協(xié)委員,浦東新區(qū)管委會顧問團成員。曹海燕律師1983年從華東政法學院畢業(yè)后,即從事專職律師工作,1993年又取得了證券律師資格。1995年他在華東師范大學完成了國際金融碩士學業(yè)。 曹海燕律師法律功底扎實,思維敏捷,辦案經驗豐富,在十九年來的律師生涯中,他的法律服務領域斷拓展,尤其擅長于刑事、證券、房地產的各類案件的訴訟。至今為止,他已成功地辦理了上千起合資企業(yè)糾紛、涉外經濟合同糾紛以及金融證券、期貨、票據、房地產、海事海商等案件,成績斐然。他曾經先后參與代理了全國第一起股票糾紛案,第一起著作權糾紛案,第一起公民狀告作家以文學作品誹謗案以及第一起法人犯罪案。并因成功地代理了著名作家梁星明訴秦培春《都市里的村莊》稿酬糾紛以及全國著名勞模楊懷遠夫婦訴作家張士敏誹謗案而享譽海內外。近年來,隨著經濟犯罪的日益嚴重,曹律師更是對各種經濟犯罪及新《刑法》中涉及的新型罪名潛心研究,在多起經濟犯罪刑事辯護中,憑借其豐富的經驗和靈活的訴訟技巧,為被告人作無罪辯護獲得成功,使其在該領域享有較高的聲譽。 在法律理論研究方面,曹海燕律師曾先后撰寫了《名律師談名案》,《舉證責任的分擔與倒置》等論著。由于他辦案、著述成績卓著,曾多次被上海市司法局、上海市律師協(xié)會、共青團上海市委授予上海市十大優(yōu)質法律服務標兵、上海市優(yōu)秀律師、上海市十佳青年律師、新長征突擊手等榮譽稱號。他的名字及事跡已被載入《中華名律師》、《中國專家人名辭典》、《世界文化名人辭?!返榷嗖棵宿o典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