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林異,男,1943年9月生,籍貫湖南,大專,少將,現任解放軍軍事法院副院長。1961年7月入伍,1962年8月入黨。歷任空軍飛行學員、保衛(wèi)干事、法院審判員,解放軍法院審判員、副庭長、庭長,現兼任中國法學會刑法學研究會干事。長期從事軍隊政法工作和軍事刑法的研究,參加過對林彪反革命集團罪行的清查和最高人民法院特別法庭對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十名主犯的審理,以及軍內一些重大刑事案件的審判工作;組織和參加了《刑法》分則中“危害國防利益罪”、“軍人違反職責罪”兩章的起草工作。參加撰寫了《中國新刑法學》等多部著作。TOP目錄 第一章危害國防利益罪概述第二章阻礙軍人執(zhí)行職務罪第三章阻礙軍事行動罪第四章破壞武器裝備、軍事設施、軍事通信罪第五章故意提代不合格武器裝備、軍事設施罪第六章過失提供不合格武器裝備、軍事設施罪第七章聚眾沖擊軍事禁區(qū)罪第八章聚眾擾亂軍事管理區(qū)秩序罪第九章冒充軍人招搖撞騙罪第十章煽動軍人逃離部隊罪第十一章接送不合格兵員罪第十三章偽造、變造、買賣武裝部隊公文、證件、印章罪第十四章盜竊、搶奪武裝部隊公文、證件、印章罪第十五章非法生產、買賣軍用標志罪第十六章戰(zhàn)時拒絕、逃避征召、軍事訓練罪第十七章戰(zhàn)時拒絕、逃避服役罪第十八章戰(zhàn)時故障提供虛假敵情罪第十九章戰(zhàn)時造謠擾亂軍心罪第二十章戰(zhàn)時窩藏逃離部隊軍人罪第二十一章戰(zhàn)時拒絕、故意延誤軍事訂貨罪第二十二章戰(zhàn)時拒絕軍事征用罪附錄一 危害國防罪(試擬稿)附錄二 危害國防罪(試擬稿)條文設置依據附錄三 危害國防罪立法研究(征求意見稿)際錄四 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及司法解釋 TOP 其它信息 裝幀:平裝頁數:450紙張:膠版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