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誠信(1973~),男,法學博士,山東省嘉祥縣人,寧波大學“甬江學者”特聘教授,吉林大學法學院民商法專業(yè)博士生導師。主要研究方向為私法的一般理論、財產法。經歷:1990年考入吉林大學法學院,獲法學學士學位(1994)、民法學碩士學位(1998,師從崔建遠教授)、法理學博士學位(2002,師從張文顯教授);2003年10月至2004年10月在英國牛津大學法律系從事博士后研究(師從J.W.Harris教授)。曾在倫敦大學經濟學院(LSE)做研究學者(2000.09—2001.09,師從J.E.Penner教授)以及日本北海道大學大學院法學研究科任教。1994年7月起在吉林大學法學院任教,并相繼破格任講師(1998、12)、副教授(2001、9)、教授(2004、12),并于2005年9月任民商法學博士生導師。代表性著作和論文:《主體性與私權制度研究一以財產、契約的歷史考察為基礎》(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5年版)、《財產理論》(譯著)(北京大學出版社2006年版);《我國物權變動理論的立法選擇》(上、下)(《法律科學》2000年第1—2期連載)、《民事責任現代歸責原則的確立》(《法制與社會發(fā)展》2001年第2期)等。代表性獲獎:《我國物權變動理論的立法選擇》(上、下)于2003年獲“第三屆中國高校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優(yōu)秀論文成果獎三等獎”;《主體性與私權制度研究一以財產、契約的歷史考察為基礎》獲“司法部2006年度法學教材與法學科研成果獎專著類二等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