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書分上下冊,按編年裒輯作者雜文創(chuàng)作。上編系一九一八年至一九三二年間作品,計一百八十八篇;下編系一九三三年至一九三六年間作品,計二百五十二篇,另有附錄六篇。為閱讀方便,本書目錄按冊分置。二、本書所收作品,以文體為依據,不包括學術知論、演講、序跋、告白、書信、日記等。另外,鑒于雜文與散文亦或有所混淆,凡收入《魯迅散文全集》的作品,除個別一二首外,其他均不再收入本書。三、收入本書的作品按原刊本略作???。原文中的異體字、通假字按魯迅著作出版慣例,大多暫仍其舊。四、本書對的文中的一些人名、地名、書名、引語、黨派、團體、文化機構等作了簡要的注釋。文言語詞及成語典故等,一般不作注釋。為節(jié)省篇幅,同一冊中,相同的詞目一般只在首次出現時予以注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