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志·氣象志》是根據國務院的統(tǒng)一部署和河北省人民政府的要求編寫的志書。本志以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為指導,堅持辯證唯物主義和歷史唯物主義觀點,堅持實事求是的態(tài)度,面對實際,詳今略古,突出時代特點,第一次全面記述了河北省氣象事業(yè)發(fā)展的歷史和現狀。一、本志采取述、記、志、傳、圖、表、錄諸種體裁,以志為主。除“概述,,外,重在記敘,敘而不論。二、本志采用編、章、節(jié)結構。各編、章、節(jié)采用志書傳統(tǒng)的橫分門類、豎寫歷史與現狀的結構形式。三、本志文體為語體文。簡化字以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l986年重新公布的《簡化字總表》為準。記述古地名、古人名、古文獻易引起誤解時,則使用繁體字或異體字。四、本志中數字的用法一律執(zhí)行國家語言工作委員會等七個部門l987年聯(lián)合公布的《關于出版物上數字用法的試行規(guī)定》。五、本志所用計量單位,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前的歷史資料,使用原計量單位,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之后的資料,使用國家法定計量單位。六、本志紀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前采用歷史年號并夾注公元紀年。新中國成立后使用公元紀年。記述范圍以現河北省行政區(qū)域內的氣象史實為準。七、時間斷限:本志上限上溯至周列王三年(公元前373年),下限到l988年底。個別重大事件突破下限,記述到擱筆之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