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介紹:序言2004年7月24日至25日,由中國人民大學訴訟制度與司法改革研究中心、吉林省人民檢察院、國家檢察官學院、吉林大學法學院共同主辦的“羈押制度與人權保障理論研討會”在北國春城——美麗的長春隆重舉行。來自全國人大法工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全國律協的代表,北京大學、中國政法大學、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四川大學、復旦大學、中山大學、中南財經政法大學、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吉林大學、中國人民大學等16所高等院校的專家、學者參加了此次盛會,吉林省政法委、吉林省人大、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吉林省公安廳、吉林省各級人民檢察院的代表亦與會參加了研討。2004年3月14日十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對現行憲法進行了第四次修正,通過了14條憲法修正案,涉及內容達13項之多。綜觀歷次憲法修改,此次憲法修改與前三次憲法修改相比較,一個突出的特點是關于公民基本權利部分的修改。前三次憲法修正案沒有直接涉及到公民基本權利,而此次修改的條款中,除在憲法中明確增加“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一款外,其他修改的條款也直接或者間接與公民的基本權利有關。憲法的核心價值在于保障公民的基本權利,限制國家權力。這次憲法的修改與憲法的這一核心價值是相一致的,也是新的中央領導集體提出的“以人為本、執(zhí)政為民”執(zhí)政理念的體現。這次憲法修改必然對我國社會的未來發(fā)展產生重大、深刻和積極的影響。自1996年新刑事訴訟法修訂以來,我國的經濟社會條件已經發(fā)生了深刻變化,刑事法治狀況也今非昔比,并且由于刑事訴訟法本身亦存在某些疏漏與不足,已明顯表現出同我國迅速發(fā)展的政治、經濟狀況以及司法實踐需要的不相適應。按照全國人大的五年立法規(guī)劃,刑事訴訟法的再修改已經列入其中,毫無疑問,刑事訴訟法的再修改必須體現憲法確立的“尊重和保障人權”的精神,其必須將人權保障的憲法精神貫徹到底。憲法通過人權保障的規(guī)定,刑事訴訟法作為應用憲法如何體現憲法的精神成為我們不得不認真思考的問題。2004年5月,我們中心同中國人民大學憲政與行政法治研究中心聯合召開了“憲法與刑事訴訟法”的研討會,會議邀請了憲法與刑事訴訟法方面的學者從宏觀角度探討憲法與刑事訴訟法的關系,并取得了諸多共識。但“尊重和保障人權”的憲法精神必須體現在一個個的具體制度中,否則,憲法的修訂就成為“口惠而實不至”,就真的成為“寫滿公民權利的一張紙”。由此,我們不僅僅需要宏大視野,我們更需要微觀視角,更需要眼睛向下看,將我們的目光投向一個又一個具體的制度,通過具體制度的改進來營造具體法治。在司法實踐中存在的眾多問題之中,羈押制度又是問題百出。長期以來,普遍羈押、長期羈押、超期羈押成為刑事司法實踐中的一大頑癥,2000年在全國人大組織的刑事執(zhí)法大檢查中,超期羈押與刑訊逼供、律師辯護難并列為突出的三大問題。實際上,實踐中存在的遠遠不是超期羈押的問題,而是普遍羈押的問題。通過相關材料,我們可以看出,全國每年的刑事案件有90%的案件都在適用羈押措施,辦案人員已經形成一個思維定勢,不管犯罪嫌疑入有沒有羈押的必要,只要有人報案就刑拘、就報捕,這樣的程序完全是以剝奪、限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為前提、為條件、為特征運作的,這使得刑事訴訟成了不擇手段、不問是非、不計代價的治罪工具。由此,解決上述問題成為擺在實務界、學術界面前一項緊迫的課題。強制措施制度改革、羈押制度的完善一直是我的一個關切。我們中心曾于2003年3月29日至30日與英中協會共同主辦了“保釋制度國際研討會”,其目的就在于借鑒英美國家的保釋制度完善我國的強制措施與羈押制度。時隔一年,盡管相關部門采取了諸多措施力圖解決為人詬病的羈押問題,然而問題依舊,但我們卻面臨一個契機,憲法確立“尊重和保障人權”,刑事訴訟法列入立法規(guī)劃,使得羈押問題的解決曙光大現?;谏鲜隹紤],我們確定以“羈押制度與人權保障”為研討主題并組織了本次研討會,目的在于著眼我國人權入憲的時代要求,為羈押問題的解決建言獻策。我們將研討會分解為如下五項議題進行研討:“被羈押人權利及其憲法地位”、“國際司法準則與我國羈押制度的現狀”、“公、檢、法機關保障被羈押人權益的權力與責任”以及“中國刑事羈押制度的重構”。在兩天的會議上,來自理論部門、立法部門、司法實務部門的代表緊緊圍繞羈押制度與人權保障這一課題展開探討,進行學術交流,展開思想的交鋒與觀點的碰撞。與會代表秉承“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學術精神,展示了自己學術的魅力、智慧的火花與雄辯的風采,使得本次會議達到了預想的目標,受到了與會專家學者的高度評價。此次研討會是中國人民大學訴訟制度與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一系列學術活動的延續(xù),我中心近年來相繼主持策劃了一系列國際、國內學術研討會,旨在聯合我們學界精英以及立法界、司法界的專家共同探討相關問題,為我們的刑事法治作出自己的努力。本次研討會獲得了美國駐華大使館公共事務部(PAS)的資助,在此,我們要感謝美國大使館文化委員會的支持,感謝與會的專家學者以及實務界人士,感謝相關媒體對本次會議作出的報道,感謝中國檢察出版社領導和編輯為研討會論文集的出版所作出的努力。需要特別指出的是,本次會議的順利召開得到了吉林省人民檢察院的大力支持,他們認真負責的工作態(tài)度、熱情周到的后勤保障令每一位會議代表感動。中國人民大學訴訟制度與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陳衛(wèi)東2004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