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法口才學教程》的前言中,我想談如下幾個問題。一、對漢語的情有獨鐘與其他愛好文學的人一樣,我對漢語言文學的情有獨鐘是與生俱來的。在青少年時期,正值“文革”,我總是想方設法去借書、抄書、學習經典,向漢語教師請教答疑。雖說盲目,但零星點點也積累了不少。20世紀80年代,我讀大專、上本科,學的都是漢語言文學專業(yè),那時癡心遨游書海,鉆研語言文字,并有幸得到幾位資深教授的不吝垂教,幾度光陰,積累頗豐。1984年開始,在報刊雜志上發(fā)表東西,為各類報刊雜志撰寫散文、論文及教學輔導文章20余篇。1990年底,從太原市北城區(qū)教委教研室調入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學院,主講《現(xiàn)代漢語》、《大學語文》。由教研員到教師,工作環(huán)境變了,但所研究學科方向不變,一樣使我如魚得水,自然有一種由衷的喜悅。二、與司法口才的因緣初識司法口才,大約在青少年時期,印象最深的是《智取威虎山》中審“小爐匠”欒平的情節(jié)。楊子榮威風凜凜地訊問。令人振奮;欒平百般抵賴、狡猾而丑態(tài)百出地回答,令人忍俊不禁。20世紀80年代初期,香港影片在內地放映,又讓我增加了對司法口才的崇敬,法庭上律師口若懸河、據(jù)理力爭的辯護,那氣勢、那場面、那義正詞嚴又充滿智慧的話語,實在讓我佩服。由此我感覺律師既是法律之師,又是口才之師,他們的雄辯滔滔,更讓我對司法口才油然而生敬意。真正與司法口才打上交道是1992年冬季。當時根據(jù)司法部的規(guī)定,我院決定開設司法口才課程,我主動請纓,承擔這一課程的授課任務。那時年輕,對工作的熱情極高,再加上對司法口才的崇拜,我下決心一定拿下這門課程。于是,我邊教學邊自學,利用業(yè)余時間修完了大學法律本科的大部分課程,到實際部門學習,特別是向當時有實踐經驗的學員請教。每次課間都是我向學生學習的絕好機會,幾年下來,集腋成裘,我還真受益匪淺!司法口才很快成為受學生歡迎的一門課程。1995年,我院編寫的律師專業(yè)口才教程《律師口才學》,其中2/3的內容由我執(zhí)筆,真正與司法口才結下了不解之緣!三、在漢語言文學與法學十字路口上思考漢語言文學和法學是兩大門類的學科,其研究對象、研究方法、思維形式存在十分明顯的差異,而我多年來卻一直肩負著兩大門類學科的教學任務,主講《現(xiàn)代漢語》、《大學語文》、《司法口才》、《法律文書》。每年春夏季,我講《大學語文》,書中一篇篇生動、豐富、雋永的文字讓我陶醉,師生共同徜徉在美妙的字里行間,體味著中華古老文化的博大精深,品味著漢語言文字的燦爛與輝煌,自是一種欣慰。每年秋冬季,我講司法口才,歷盡艱辛不斷添充講課內容,使過去枯燥的課程變得生動起來,我體會到了“苦中有樂”這一詞語的真正含義,看著我的學生一個個爭先恐后登臺像模像樣地模擬訊問、模擬宣讀、模擬法庭論辯,我欣慰,我高興。孟子說:“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魚而取熊掌者也。”我大違先哲之訓導,站在漢語言文學與法學的十字路口上,二者不愿舍一。在法學與漢語言文學的十字路口上,我思考著。司法口才是法學與口才學的交叉學科,是一門邊緣學科,它的法律專業(yè)性很強,同時涉及的知識面也很廣。司法口才是“姓法”還是“姓文”?我認為司法口才“姓法”的好。第一,司法口才的法律專業(yè)性很強,只有學好程序法、實體法并綜合運用司法口才,才能得心應手,因而該課程應當在法學專業(yè)高年級開設,學了就去實習,學以致用。第二,“文”的積累為“法”服務。司法口才涉及面廣,除涉及法學以外,還涉及語言學、口才學、邏輯學、語音學等。應當首先學好語文等基礎課,為高水平發(fā)揮司法口才打基礎。四、該書的寫作初衷初識司法口才令人興奮,深入研究起來卻格外艱難。主要是參閱的資料奇乏。就國內而言,普通口才學研究轟轟烈烈,司法口才研究卻廖廖無幾。學術界對司法口才這一邊緣學科的研究顯得過于冷漠,以至于在市面上很難看到近五年來關于司法口才方面的專著、教材。在各學術刊物上,偶見一篇這方面的論文,我都會如獲至寶,格外驚喜!于是,我產生了編寫一本關于司法口才學方面教程的想法。今年夏天,我將現(xiàn)有的司法口才講稿,在體例上大膽探索,在內容上加工增刪,根據(jù)法律專業(yè)學生特別是高職高專學生的特點,編寫了這本教程。該教程試圖體現(xiàn)如下幾個特點:1.試圖建立司法口才學的學科體系。司法口才是一門專業(yè)性很強的法律專業(yè)學科。既是一門學科,它應當也必須有自己的學科體系。該教程分為三個部分:導論、司法口才基礎知識、司法口才實際操作。第一部分導論,從理論上探討該學科概念、特點、分類及歷史發(fā)展脈絡;第二部分司法口才基礎知識,著重研究司法口才與漢民族共同語的統(tǒng)一性與分異性,是司法口才的實際操作的基礎;第三部分司法口才實際操作,系統(tǒng)總結司法人員在具體辦案過程中常見的司法口才方法和技巧。 2.注重理論與實踐相結合。司法口才是一門綜合性實踐性很強的法律專業(yè)課。從全書結構看,除上編導論外,中編與下編的關系就是司法口才理論與實踐的關系,下編每一個章節(jié)里前幾節(jié)講概念、特點、分類等理論知識,后幾節(jié)又是該項口語的實際操作,如司法口才方法、技巧及訓練;從每一個方法和技巧看,先講這一方法技巧的理論,后舉實例說明。理論與實踐有機結合是全書反復詠嘆的主題。3.力爭使該書具有趣味性和可讀性。現(xiàn)在的學生品味高了,吃苦精神卻少了,“學海無涯苦作舟”,學得面如土色、口舌生瘡,早已不被青年人所接受。如何將“要我學”變成“我要學”,“要我讀”變?yōu)椤拔乙x”,是我們這些教書人、寫書人應當注意的問題。為什么不把“苦讀”,“變”樂讀“?基于上述的主導思想,該書在寫作過程中我十分注意把枯燥的司法口才變得生動起來。擺脫過去板著面孔說教、擺脫過去用抽象的理論講抽象的概念,語言力求在符合法律規(guī)范的前提下通俗而生動,所選案例盡力貼近青年人生活、貼近他們關注的問題。以上是該書美好的寫作愿望,是否得到讀者首肯,有待實踐的檢驗。衷心的希望您讀后能不吝賜教!這本書主要是為高職高專法學專業(yè)學生學習司法口才而編寫的教程。它或許對法學教育,對偵查人員、主訴檢察官、律師、法官的辦案工作有所幫助和借鑒,或許對專門研究口才學、法學的大師們及我的同行們深入研究與建言立說,具有拋磚引玉的作用,那將是我最大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