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前言
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jié) 比較法視野中的民法法典化
一、近代以來民法法典化的含義
二、實現民法法典化的一般條件
三、小 結
第二節(jié) 研究中國近代民法的材料和方法
一、本文所依據的主要材料
二、研究方法及相應的概念體系
第二章 清末民法法典化
第一節(jié) 防衛(wèi)性立法政策及民事立法的遲緩
一、專制政府的危機及其防衛(wèi)性立法政策
二、修律計劃中民律的缺位
第二節(jié) 《大清民律草案》的編訂
一、籌議編訂民法及修訂法典之爭
二、擬訂《編纂民法之理由》(草稿)與確定編纂計劃
三、民事調查與編訂民律草案條文稿
四、《大清民律草案》“說明稿”的編訂
第三節(jié) 《大清民律草案》存在的問題
一、編訂者及其編訂方法
二、《大清民律草案》的規(guī)范缺陷
三、民事習慣調查對草案的影響
四、《大清民律草案》的社會適應性
第三章 民國北京政府時期的民法法典化
第一節(jié) 援用“現行律規(guī)定各條”及《民律親屬法草案》的起草
一、擱置《大清民律草案》
二、援用“現行律中規(guī)定各條”一一“現行律民事有效部分”
三、《民律親屬法草案》的編訂
第二節(jié) 大理院創(chuàng)制的準法典:民事判解要旨匯編
一、民事判例、解釋例及其要旨
二、民事判解要旨的法源性
三、民事判解要旨的性質
四、民事判解要旨匯編的準法典化特征及其局限性
第三節(jié) 民國《民律草案》的編訂
一、第二次援用《大清民律草案》之議
二、編訂民法典的外在壓力
三、編訂民國(民律草案)
第四節(jié) 變與不變: 民國《民律草案》的改進與不足
一、民國《民律草案》的主要改進
二、民國《民律草案》未盡妥善之處
第四章 民國民法典的制定與實施
第一節(jié) 民國民法典的編訂
一、南京國民政府及其立法體制
二、民國民法典的編訂:黨治政府與法律家的合作
第二節(jié) 從比較法的角度觀察:民國民法典的優(yōu)越性
一、三民主義之立法精神:自由、平等、博愛
二、注重民法典的體系功能
三、綜合比較,兼采中外
第三節(jié) 從社會的角度觀察:民國民法典與社會生活之懸隔
一、民事習慣在民法體系中的地位
二、民國民法典對先買權的否定
三、從固有法的“典”到民國民法典中的“典權”
四、民法典中的婚約制度:對外國法的全面繼受
五、民法典對納妾及妾之法律地位的否定性回避
六、小結
第五章 余論:中國近代民法法典化的歷史檢討與展望
一、“法律家與政府合作的造法體制”之檢討
二、建構以民法典為核心的回應型民法體系
三、法律繼受與社會法律秩序的生成
附錄
附錄一 中國近代民法法典化大事年表
附錄二 中國近代參與民法修訂的法律家
附錄三 主要參考文獻
附錄四 裁判文書索引
附錄五 統計表索引
后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