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少有人會把自己稱作賊,把自己的作品稱“贓”。但“賊”并不是一無是處的,至少其“眼力”非常好,能看出尋常人看不出的門道。賊之性在于“偷”,在于其隱蔽和偽裝,在于膽大,所謂賊膽包天——尋常人沒想的,他想到了,別人不敢打的主意,他敢打,藝高人膽大嘛。竊想這作者給自己的書取了這個名字,一定是得意了許久的:低調,合算,且不易于落小資作秀的窠臼,使人去德遠,去智近——德是虛偽的德,矯情的德,智則是真實的智、直奔要害的智。智而近于賊,但強似德近乎偽。因為有些道理不但要逼近,而且要說破。這便是深刻了。 她的文字極干凈,像有“潔癖”,近乎刪減到零的地步。我試了好些地方,想給這文字做點小手術,但差不多都失敗了。很多意思明明已到了筆尖,但又讓她閃轉騰挪,踮著腳尖滑過去了,偏不說。不說是為了給你留下玩味的余地,留白相守,虛詞以待,這正是禪之本意——因為“告訴”不是禪,“悟”才是。對這一點她明白太透,不只是在語言上,而且在性情里。她閃爍其辭,半推半就,咂摸把玩之后隨手仍給人一點,漫不經心,閑筆出神,用得聰明,見得神韻。你要是認真起來,那也懶得和你理論——這就不只是機智,而且是狡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