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介紹:2005年司法考試已經結束,與前三次司法考試相比,這次考試無論在客觀試題方面還是在主觀試題方面都表現(xiàn)出了比較大的變化,為了給2006年司法考試的復習應試提供借鑒和參考,經過精心組織策劃,反復分析論證,我們將本書重新修訂再版奉獻給廣大讀者。本書具有以下幾個特點:一、以真題為主線突出實戰(zhàn)特點;真題對于廣大考生而言,是復習準備司法考試的寶典,真題本身具有繼往開來的重大導向作用。說它繼往,是因為它會真實全面地詮釋以往考試的考查方向、考查重點、考查模式;說它開來,是因為它也會客觀準確地昭示未來考試的考查方向、考查重點、考查模式。據(jù)統(tǒng)計,在各部門法中,被重復考查的基本知識點均會占到每年考查內容的80%以上。研習過去的真題,就是在做未來的考題。雖然司法考試考查范圍很廣,內容繁多,但它的考試重點卻非常明確——側重于考查考生對部門法基本知識點的掌握,而歷年真題正是這些部門法基本知識點的最集中反映。本書以司法考試出現(xiàn)的題型為依據(jù),以真題為主線,對真題加以精解分析,使考生通過對真題的研習,深化對部門法基本知識點的把握,效率高實戰(zhàn)性強。二、融會貫通提高復習效率;在實踐中我們發(fā)現(xiàn),有的考生雖將歷年真題做了若干遍,但結果卻不盡人意,有的考生僅做了一、兩篇,卻取得了令人滿意的成績。出現(xiàn)如此巨大反差的原因在于:前者做題只是機械地重復,不懂分析和挖掘,事倍功半;后者做題用心思考和分析,舉一反三,事半功倍。然而,要做到對真題舉一反三、融會貫通地分析和把握并不是件易事,因為它不僅需要較為深厚的法學底蘊做基礎,而且需要費時間耗精力去查閱大量的相關書籍。本書編寫的目的就在于幫助考生在最短的時間內順利完成這項工作,更好地將真題內容舉一反三,將真題所涉知識點融會貫通,從而最大程度提高復習效率。三、精解真題強化應試能力;為了幫助考生在有限的時間內達到有效復習的預期目的,本書在體例編排上有較大創(chuàng)新:第一,每個部門法的開頭都對連續(xù)五年的司法考試(律師資格考試)分值分布作一個簡要的統(tǒng)計,并根據(jù)考試的最新發(fā)展,對該部門法的基本命題規(guī)律與復習技巧進行精辟的分析,以便讓考生在開始復習訓練之前,首先就對該部門法在整體上有一個較為全面的把握,成竹于胸。第二,正文部分以各個部門法的內在邏輯體系為標準,參考歷屆教材及現(xiàn)行法規(guī),首先對各個部門法的客觀試題進行介紹。每一考點之下,以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不定項選擇題為序(在每一種選擇題的項下則以2005年、2004年、2003年、2002年、2000年、1999年為序)。主觀部分的案例分析題與論述題沒有具體分章,予以集中精解。針對每一具體試題的分析,分為答案、考點、解析、難度系數(shù)四個部分。第三,“答案”完善精確。為了徹底澄清廣大考生在真題答案方面的模糊認識,真正在真題答案方面給考生以明確科學的指導,我們在編寫本書時除參考大量相關文獻外,對試題答案的確定做到了高標準、嚴要求,要求答案的確定必須過“三關”,即撰稿人個人初審關、編寫小組復審關、主編終審關。第四,“考點”一項的設置是為了幫助考生掌握基本知識點,了解常考范圍,把握考試重點,明確復習方向。第五,“解析”部分是本書內容的重點,目的在于不僅讓考生知其然還要知其所以然。我們沒有停留于傳統(tǒng)用書僅給出法條的簡單解析方法,而是致力于對出題者的出題意圖、法律制定的價值取向與立法目的等的分析和探求,解析全面透徹,有說服力。與此同時,我們還特別側重了對法條的歸納與比較、相關知識的聯(lián)系與區(qū)分,以幫助考生用“活”真題,做“活”真題。第六,“難度系數(shù)”是我們的一個創(chuàng)新。難度系數(shù)的運用,目的在于幫助考生在復習時擁有一把可以測量自己學習進展情況以及復習效果的客觀標尺。難度系數(shù)為“*”的,考生經過一次練習就應當掌握,如果沒有掌握,說明基礎知識嚴重不牢;難度系數(shù)為“**”的,考生到考前一個月應當已經掌握,如果沒有掌握,則表明復習強度尚需加大;難度系數(shù)為“***”的,考生在最后復習時要力爭突破,如果沒有突破,則意味著考試時要拿高分將比較困難。一般情況下,如果難度系數(shù)為“**”的試題已全部掌握,則通過考試已沒有什么問題。此外,我們在本書每一考點或部分之后都編排了一個已考考點、已考法條歸納和備考提示,簡捷明了,以期對廣大考生在學完每一考點或部分后能有所引導和提示。本書的作者大多已研究和輔導司法考試(律師資格考試)多年,他們都是來自最高人民法院、中國政法大學、中國人民大學的法學學者,均以高分通過國家司法考試。扎實的理論基礎與豐富的實戰(zhàn)經驗相結合,是本書作者的最大特色。本書是在各位作者的潛心研究與通力合作下完成的,全書最后由主編統(tǒng)編定稿。由于我國舉辦國家司法考試時間較短,再加上編寫倉促,不足之處望各位專家與考生不吝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