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持以人為本的法制建設與國家主義價值觀的轉變——“入世3周年中國法制建設與政府改革回顧與展望研討會”綜述劉素華2004年12月18-19日,汕頭大學法學院主辦了“人世3周年中國法制建設與政府改革回顧與展望研討會”,國內(包括香港)50多位學者與會。會議圍繞3年來中國法制建設和政府改革的宏觀發(fā)展與微觀演進展開研討,中國改革開放20多年了,中國政府一直在推進法制建設和政府改革的進程,特別是人世后的三年來,我國大幅修訂了包括憲法、行政法、外資法、外貿法在內的2500多個法律法規(guī),各地清理了19萬多個地方性法規(guī)、地方政府規(guī)章和其他政策措施。國務院先后三次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1806項,各地政府取消了數十萬件行政審批項目。這一切的價值取向和價值基礎是什么呢?一、中國法制建設和政府改革的價值基礎——以人為本在“入世3周年中國法制建設與政府改革回顧與展望研討會”上,我國著名法學家呂世倫教授指出,簡單說就是“四個字——以人為本”。公元前7世紀,管仲第一次提出“以人為本”,現在提出有新的意義。中共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制國家”,定位為我國的基本治國方略;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又提出“以人為本,建立科學發(fā)展觀”;四中全會提出“建設以人為本的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說明我國的法制在一步一步推進。但是“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沒告訴我們以人為本是政治改革、法制建設的價值基礎,其目標就是“建立以人為本的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大家知道,法治主要解決的是法律的形式問題,是法律形式化。馬克斯·韋伯說,主要是解決形式法律的底線問題。具體說解決規(guī)則和規(guī)范問題、制度問題和程序問題。從“以人為本,建立科學發(fā)展觀”的角度去看法治,可見法治的目的是為了人。著名法學家郭道暉教授認為,人世之后,我們走出去,融入全球經濟一體化的潮流,WTO規(guī)則主要規(guī)范政府的行為,這些年我們的經濟取得很大的成就,政治改革也有一些進步,“以人為本”、“執(zhí)政為民”、“人權入憲”等概念的出現,在理論上有很大進展,但在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