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修纂維系了中華民族共同的心理和信念。在民族的歷史長河中,有發(fā)展,有戰(zhàn)亂;有平庸,有睿智;有邪佞,有公廉,方方面面都匯入民族歷史之中。發(fā)展受到頌揚,文景之治、觀之治、康乾盛世得到廣泛認同和褒揚,樹立為民族發(fā)展的階段性的楷模。亂世則遭到口誅筆伐,批判為危害民族的災禍。七國之亂、八王叛亂、安史之亂、三藩之亂無一例外地在文字記載的歷史中成為禍國殃民的典型例證。在長達數千年的傳統(tǒng)凝結中,形成了民族公認的價值評判體系,也引導了民眾的意識行為取向。其中最為突出的民族價值取向有兩個方面:其一是從公意識,強調個人對于國家社會的奉獻,強調個人應該具有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的責任感,“茍利國家生死以,豈因福禍趨避之”,強化個人為國家民族的貢獻意識。其二是對民族國家大一統(tǒng)的強烈訴求,所謂“天下大勢,合久必分,分久必合”。維系一統(tǒng),削平割據,即便是通過戰(zhàn)爭手段,也會得到歷史的認同。分疆裂土,挑戰(zhàn)中央權威,即使是逼迫之下的無奈之舉,歷史的記載也會書寫上責難的言辭。中華民族強調傳統(tǒng)和繼承,歷史的修纂和書寫就表露無疑地承擔著這種傳統(tǒng)與文明的承接和延續(x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