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民安 男,1965年12月29日生,湖北黃岡市人。1987年畢業(yè)于湖北黃岡師范學院英語系,之后在湖北黃岡從事高中英語教學工作;1991年9月考入吉林大學研究生院,師從李忠芳教授,攻讀民商法專業(yè)碩士學位,1994年7月獲法學碩士學位;1999年9月考人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師從梁慧星教授,攻讀民商法專業(yè)博士學位,2002年7月獲得法學博士學位?,F(xiàn)為中山大學法學院副教授、民商法專業(yè)碩士生導師,兼任廣東省人民檢察院專家咨詢委員會委員、中國法學會民法研究會理事、廣東電視臺《與法同行》欄目首席法律顧問、首席評論員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執(zhí)業(yè)律師。 自1995年起,先后在《法學研究》、《民商法論叢》、《商事法論集》、《法制與社會發(fā)展》、《中外法學》、《法學評論》、《法律科學》、《現(xiàn)代法學》等法學核心期刊以及《中山大學學報》、《吉林大學社會科學學報》和《南京大學學報》等中國中文核心期刊上發(fā)表學術論交50多篇,其中絕大多數(shù)論文被國內權威學者援引并被重要刊物轉載。2000年11月在法律出版社出版專著《現(xiàn)代英美董事法律地位研究》;2002年11月在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出版專著《過錯侵權責任制度研究》;2003年1月在北京大學出版社出版專著《公司法上的利益平衡》;2003年4月在法律出版社出版專著《現(xiàn)代法國侵權責任制度研究》。這些專著自出版之日起即被眾多的學者廣泛援引。 2002年3月至8月在中山大學出版社主編出版了“高等院校法學專業(yè)民商法系列教材(1)”,包括《民法總論》、《民法物權》、《民法債權》、《婚姻家庭法》、《知識產權法》、《商事法學》以及《民商法法規(guī)匯編》;2003年8月至12月在中山大學出版社主編出版了“高等院校法學專業(yè)民商法系列教材(2)”,內容包括:《商法總則》、《合同法》、《公司法》、《證券法》、《票據(jù)法》、《保險法》、《海商法》、《破產法》以及《國際商法》等。主要工作語言為中文、英文和法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