鳴泰先生是湖南省新時期一位卓有成就的劇作家,也是著名的谷雨戲劇文學社發(fā)起入之一。多年來,他勤奮耕耘于戲曲園地中,佳作連篇并被搬上舞臺,獲得令人可喜的成功和評譽。其中代表作《西行記》(1981)、《李白戲權貴》(1982)、《巧斷人肉案》(1983)、《野花情》(1985)四劇,大致反映了他的戲劇創(chuàng)作個性與藝術成長的奮斗歷程。這四個劇作,從表現(xiàn)的生活面看,有中國古代的,也有現(xiàn)實的,還有把西洋生活“轉譯”為中國生活的;從體裁看,正劇、喜劇、悲劇,他都做過嘗試。由此可見,鳴泰先生確有處理不同題材與體裁的能力和功底。尤其像用戲曲的形式去改編莎士比亞劇作和在古典戲劇與傳統(tǒng)戲曲中已有定評作品的情況下,再寫李白,敢將舊曲翻新聲,沒有一點勇氣和自信心是不行的。當然,除了勇氣和自信外,更須有劇作家對生活的獨到品察和新的思維視角,以及對題材另辟蹊徑的藝術表現(xiàn)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