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社會主義經濟建設的過程中,隨著商業(yè)交易的日趨多樣化和復雜化,合同已經走進了社會生活的每一個角落。與些同時,人們對合同制定的要求也隨之越來越高。但由于人們的能力、素質以及知識水平各不相同,以至于不能準確地了解和使用合同,這樣就給人們的工作帶來很多不便,有時甚至會導致一些不必要的利益損失。近些年來,許多公司制作了各種類型的合同標準文本,作為其與交易方談判和訂立合同的基礎,從而使某種類型的商業(yè)交易所積累的商務經驗、技術要求和法律條款規(guī)范化。政府有關部門也制作了各類合同范本,為企業(yè)在訂立合同時作為參考。1999年3月15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下簡稱合同法),是規(guī)范市場交易的基本法律,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基本法律。合同法的實施以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行為規(guī)范具有現實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