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金寶案,是中紀委、最高人民檢察院責成吉林省檢察院查辦的一起“通天大案”。在案件查辦過程中,國務院兩次主持召開協(xié)調會,對如何辦好劉金寶案進行協(xié)調。中紀委書記吳官正專門為劉金寶案主持召開三次中央反腐敗工作領導小組會議,召集公檢法司、紀檢監(jiān)察部門的高層官員討論該案。 盡管李鐵成受賄金額不過142.9萬元,與目前動輒貪污受賄數千萬的巨貪相比難免相形見絀,但這142.9萬元,來自該縣五大班子中的幾乎所有成員,全縣絕大多數部、局、委、辦的一把手、以及幾乎所有鄉(xiāng)鎮(zhèn)的書記和鎮(zhèn)長。 這個案件之所以叫做通天大案,主要原因有兩個:一是涉案金額高,多達1.4億元,號稱河南省金融第一案;二是驚動了國務院總理、副總理并分別對此案的查處做出過批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