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法學教授彼得·古德里奇曾說:“學習法律的第一要務是學習法律的語言,以及與之相箱的、使得該語言知識能夠在法律實踐中得到應用的語言技能。”“法律語言學”便是這樣一門課程,它架于法律和學語言之間,是一塊興起于法學和語言學之間的交叉地,正煥發(fā)出勃勃生機。本書正是對“法律語言學”這一迅速崛起的研究領域在國外的總體情況的全面介紹,特別是:(1)對語言與法律問題提供了一種完整的、全面的理論化理解;(2)提供了許多有用的、來自于真實的法律語境和文本的例子;(3)討論了在法律面前處于不利地位的語言根源,尤其是對少數民族的人們、兒童和受到虐待的婦女而言。所有這些都足以讓讀者充分領略到這一年輕學科的獨特魅力和光明前景。筆者相信,隨著法律語言的重要性為更多的人所認識,隨著越來越多的人加入法律語言的學習和研究隊伍中來,本書作為法律語言學的經典入門之作必將受到廣大教師和學生、法律實務工作者和法律語言研究者的喜愛,引領他們步入法律語言學的殿堂。最后需要說明的是,本書介紹的主要是英、美等英語國家的法律語言研究,由于語言、文化上的差異和法律制度、法律實踐的不同,書中述及的問題、使用的方法和得出的結論有些不一定適合中國的國情,敬請各位讀者明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