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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年鑒2007

治理年鑒2007

定 價:¥45.00

作 者: 金俊華 譯
出版社: 新星出版社
叢編項:
標 簽: 世界政治事件

ISBN: 9787802253759 出版時間: 2007-11-01 包裝: 平裝
開本: 16 頁數(shù): 222 字數(shù):  

內(nèi)容簡介

  ·檢索2006年度有標志意義的事件·追蹤治理思想與實踐的最新動向·促進多元治理觀點的辯論和認知·思考全球化時代的社會治理模式關于治理“從地方到全球人類社會共存的組織和調(diào)節(jié)以及產(chǎn)生共同規(guī)則的方法?!备轮卫硌芯吭阂宰顬殚_放的方式給治理這一概念的研究主題范圍下了一個定義。更新治理研究院和來自各大洲的十位研究人員合作,試圖界定治理這一概念所提出的重大問題,如今,有幾條路線指導研究院的思考和著作,這些路線適用于從地區(qū)到全球的各個治理層級。研究院研究的主要問題有:公共管理和調(diào)整的方法,參與者和各機構(gòu)的合法性及其責任,參與政權(quán)和不同治理層級間的相互關聯(lián),并對關于治理的各種各樣的言論進行橫向的分析。梅耶人類進步基金會與來自社會職業(yè)和地理學界的合作伙伴一起工作了十年之后,積累了關于治理這一概念的一系列思考和共同建議。梅耶人類進步基金會認為應該重新考慮治理本身的目的,治理的目的不局限于每個單獨機構(gòu)的運轉(zhuǎn),也不局限于對其特別權(quán)限重新進行界定。因為治理不是要重新分級;而恰恰相反,治理是要使不同層級、不同領域、不同參與者之間進行互動。組織“共同生存”的準則不能只由任何一個機構(gòu)決定,不論這個機構(gòu)多么強大,也不可能只以合法性為原則。這些準則絕非越是“上面”強加的就越合法。這些準則是在遵照明確的共有的價值觀并在面對共同的挑戰(zhàn)的過程中共同確立的。如今,該基金會力圖在更新治理研究院內(nèi)對其關于治理的觀點展開討論。同時,該基金會也希望會有許多機構(gòu)在更新治理研究院內(nèi)部將其觀點進行對比研究。這本首期年鑒是在更新治理研究院的建議下出版的,其目的是讓人們通過2006年發(fā)生的重大事件來窺見治理實踐和治理理念上的重大演變。我們所挑選并加以分析的各個事件并不一定是大多數(shù)觀察家們所認為的“強信號”。這些事件也許只是“弱信號”,但卻能夠充分說明在實踐治理或探討治理方面出現(xiàn)的一些新理念和新方法。我們不能用寥寥數(shù)語來概括這本首期年鑒,因為它是由所有參與構(gòu)思的人塑造、加工和共同完成的。在此,我們要感謝他們?yōu)檫@個項目所作的貢獻以及他們無懈可擊的參與。我們首先要強調(diào)的是這個項目是集體合作的產(chǎn)物。迄今為止,學術(shù)界和研究機構(gòu)的許多成果已經(jīng)對“治理”提出了很多方法和定義,而《治理年鑒》的目的并不在于拋棄或者支持哪一種定義。所謂那些“善治”只不過是一些社會上的意識形態(tài)的體現(xiàn)和一些獨特的想法,它們是否符合實際以及它們的有效性都是值得懷疑的。因此,出于促進文化交流的目的,更新治理研究院不采納任何“藥方”。不管怎樣,從嚴格意義上講,不論是從哲學意義還是社會意義上說,治理都不是一個概念:因為概念本身是相對固定的。正如鮑勃·杰索普(Bob Jessop)所說的,只有當我們能夠展示國家正在進行的深度重組以及重組在等級、權(quán)力和壟斷三個方面具有深刻的含義時,治理這個概念才真正成為一個概念化的框架。然而,直覺告訴我們有些事情正在發(fā)生變化:我們正在經(jīng)歷一個過渡時期,一個權(quán)力相對混亂的時期,可以和封建時代末期的“亂世”相比;直覺還告訴我們,我們正在經(jīng)歷一個重新洗牌和發(fā)牌的過程。因而,一個能夠?qū)⒅卫硪辉~的概念限定在現(xiàn)實中的辦法就是提出一些假設并靠經(jīng)驗加以檢驗。我們正是通過這種方法確定了《治理年鑒》的結(jié)構(gòu)和內(nèi)容。年鑒中共提出了五個假設:1.不同層面的權(quán)力共存,包括超國家和次國家等層面,而不再只是國家層面;2. 國家合法性的削弱,將其重新分配給社會的參與者,尤其是一些機構(gòu)和個人;3. 政府控制社會秩序的能力的喪失;4. 水平式參與權(quán)力的新形式,超越傳統(tǒng)等級制和代表制的方法;5. 共同管理問題的機制的存在,在決策方面,逐漸用協(xié)商和商議代替獨裁。以上便是更新治理研究院研究工作中的五個分析主題。我們建議每年選取一些由不同的作者所撰寫的來自于不同出處、談論不同主題、采取不同風格和表達不同觀點的文章來對這五個假設加以檢驗。但是這些文章都不同程度地直接回答了一個問題,即埃爾克·克拉曼(Elke Krahmann)提出的 “從統(tǒng)治的邏輯轉(zhuǎn)變到治理的邏輯”?!吨卫砟觇b》并不奢望能夠徹底解決這些問題。相反,年鑒看重的是方法的多樣性。而對于更新治理研究院希望推動的一場關于治理的辯論來說,多樣性是一個必不可少的條件。因為治理在成為純粹的技術(shù)和能力之前首先是一門藝術(shù)。它源于不同背景下的外在表現(xiàn)、傳統(tǒng)、實踐和機會。這門藝術(shù)在于使復雜的世界井然有序。但由于我們提出的依然是過去的那些問題,如合法性、權(quán)力、個人面對國家的問題,總之都是政治問題,所以治理這門藝術(shù)并不像有人所說的那樣是一門新藝術(shù)。年鑒的結(jié)構(gòu)力求再現(xiàn)關于治理這一正在被形式化的概念的多種說法。無論如何,關于治理的說法都不應該是惟一的,因為人們使用的方法是各不相同的,有人用中斷法,有人用連貫法,有時二者又都存在。在統(tǒng)治和治理二者之間變幻不定,這就使我們想到了奧維德的《變形記》。翻翻地,看一看,我們就明白了。這本《治理年鑒》為您提供了全球變化的年度報告以及對變化形式和實踐的觀察。

作者簡介

  柏林墻倒塌之后十幾年來,地緣政治的重組,社會的復雜程度,全球化帶來的相互依存關系,已經(jīng)深刻改變了“共同生存”的局勢。面對這種新形勢及其帶來的更多危機,聯(lián)合國體系、以及熱衷于有著數(shù)百年歷史的民族國家模式的國家行政機關,都沒能做必要的變動。如今,無論是政治領導人、行政機關負責人、還是公民社會的領袖,許多政治生活的參與者都在尋找政治游戲的新規(guī)則。他們試圖通過一場深刻的治理改革找到一些新規(guī)則。更新治理研究院希望為他們提供思考的素材,促成關于治理的深層次探討,加強關心這些問題的思想流派,并促進各流派之間的交流。舉行討論的主要目的之一就是使一些關于治理的言論呈現(xiàn)出來,使它們面對面地交流并最終聯(lián)合起來,這些言論將跳出以西方為中心的關于“善治”的固有觀點,并成為社會管理新建議的來源。研究院的首要目標:起到將學術(shù)界人士的理論與專業(yè)人士(公民社會的領袖,政治領導人,國家、地方行政單位或國際機構(gòu)的官員)的實踐連接起來的作用,以便使思考和行為互為補充。更新治理研究院首先將自己定義為一個資源、討論和傳播觀點的中心。研究院旨在將研究人員與實際參與者的分析收集起來,以便讓他們展開對話,促進擁有不同思考方式的各領域之間的意見交流。研究院認為大學是思考和提出變化戰(zhàn)略的最重要場所,學術(shù)界人士的分析應該對行動參與者有用處,這就是研究院增加大學合作伙伴的原因。由于研究院的工作團隊在梅耶人類進步基金會中地位牢固(該基金會促成了研究院的成立),他們也與大量公民社會組織及國家、國際專業(yè)人士網(wǎng)絡保持著聯(lián)系。研究院這種雙重的根基是它能夠讓學術(shù)界和非學術(shù)界領域互動起來的一張王牌。第二個目標:讓人們看到關于治理的思考在文化上和思想上的多樣性。面對一些共同的治理問題(生存、權(quán)利、組織交流、公共財產(chǎn)的管理等等),從一個洲到另一個洲,或者從一個社會職業(yè)領域到另一個社會職業(yè)領域,治理問題經(jīng)常被以多種多樣的方式提出來。

圖書目錄

序言
 作者眼中的2006年
  2006年“歷史終結(jié)”的終結(jié)——《治理年鑒》年度評論(皮埃爾·卡藍默)
  控制對外開放產(chǎn)生的后果(西達爾塔)
  2006年中國政府治道變革的新進展(毛壽龍)
民主模式面臨的嚴峻考驗:合法與合法性之爭
 選舉過程:合法治理的條件還是表現(xiàn)?
  墨西哥:無法擺脫的政治困境(杰拉爾多·阿爾巴朗·德·阿爾巴)
  選舉應當是尋求妥協(xié)的結(jié)果(烏斯馬納·西)
  剛果民主共和國:武器是獲取政權(quán)的途徑(埃萊娜·塞吉爾)
  切莫丟失戰(zhàn)利品:解讀巴勒斯坦立法選舉(齊亞德·馬吉德)
 宗教:政治合法性的工具?
  剛果民主共和國:當教會為民主而戰(zhàn)(科萊特·貝賴克曼)
  波蘭:教會與不安(帕特里克·米歇爾)
  馬來西亞需要什么樣的治理:《古蘭經(jīng)》還是世俗的憲法?(穆罕默德·拉爾比·布奎拉)
 當國家解體的時候,誰來合法替代?
  真主黨在民間動員戰(zhàn)略中的“社會”角色(馬丁·維耶拉朱斯)
  “必須改變真主黨的文化”(達利亞·奧貝德 米歇爾·杜埃伊)
  《正義和平法》:關于哥倫比亞軍事行動合法性的辯論(英格利德·玻利瓦爾 克萊爾·洛奈)
  關于結(jié)構(gòu)性的原因:哥倫比亞的國家問題(理查德·彼得里斯)
 在危機和沖突調(diào)解中外國參與者的合法性
  國際干預:軍事合作模式與人道合作模式之間的競爭與協(xié)力(雅納·布雷姆)
  宙斯盾:從“雇傭兵”到慈善家(樊尚·吉馬爾)
  危機局勢下的治理:科特迪瓦的例子(馬薩·迪亞洛)
公共財富的管理是全球治理的關鍵:核能、藍盔維和部隊和水資源之戰(zhàn)
 安全還是不是一種集體財產(chǎn)?
  從維和行動到反恐戰(zhàn)爭:加拿大與阿富汗戰(zhàn)爭(朱斯坦·馬西)
  聯(lián)合國的新干預主義:關于黎巴嫩的幾點不合時宜的思考(讓-保羅·阿農(nóng))
 核問題的調(diào)節(jié):《禁止核擴散條約》的失敗和變通
  多邊主義和政治創(chuàng)舉:裁軍之道(皮埃爾·維拉爾)
  朝鮮:作為治理工具的核武器(萊奧尼德·彼得羅夫 塞巴斯蒂安·科蘭)
  歐洲對伊朗核問題的處理: “有效多邊主義”的嘗試(弗洛朗·普蓬諾)
  印度—美國的戰(zhàn)略協(xié)定 (巴泰勒米·庫爾蒙)
  治理與核擴散 (貝朗熱爾·坎西)
 自然資源與邊境沖突
 邊界:分割的地帶還是交流的跳板 (克里斯蒂亞娜·凱澤)
  阿 根廷和烏拉圭之爭 (勞拉·瓦萊斯)
 用什么樣的方式管理一種特殊的自然資源——水?
  西班牙:別動我的水!(羅拉·戈蘭)
  水資源的管理:中國的一個戰(zhàn)略性問題 (弗朗克·加朗)
  中國水問題轉(zhuǎn)型與治理改革 (王毅)
國家、政府、民主關系的深化與制度創(chuàng)新
 歐洲的渴望,拋錨的歐洲
  全民公決說“不”之后,保守主義更加牢固 (馬克西姆·蒙達尼埃)
  “在新世紀重新洗牌的時候,歐洲不能自甘落后” ——法國歐洲青年協(xié)會主席保利娜·熱桑訪問記
  歐洲怎樣治理 (讓-路易·凱爾莫納)
  歐洲治理經(jīng)驗的啟示 (王焱)
 在“善治”的秘方中,國家占多大比例?
  治理:在國家與市場之間,誰來管理社會秩序?(博尼·坎貝爾)
  “由于被市場催眠,他們忘記了國家無力對抗水老大” (穆罕默德·拉爾比·布奎拉)
  馬里的采礦業(yè):調(diào)節(jié)的必要性與提高能力 (吉塞勒·貝勒姆)
 參與型民主與開明的政府:面對國家的用戶——公民
  參與型民主:2006年的好消息 (帕斯卡爾·佩爾克)
  日本:推動參與型民主
 國家的時代,人的時代:國家尚未償清宿債
  紅色高棉領導人的審判:和平與正義之間的選擇?(弗朗索瓦·蓬紹)
  佛朗哥去世30年后,薩帕特羅以正義之名重新揭開傷疤 (克里斯蒂安·加盧瓦)
交流,對話,讓人們聽到自己的聲音:公民與國家機構(gòu)之間新的交流空間
 街道:新的政治動員場所?
  解讀智利年輕一代的政治化傾向——維克多·雨果·德拉·富恩特訪問記
  2007法國總統(tǒng)大選一年前發(fā)生的“首次雇傭合同”危機中的青年一代:抗議、政治化、懷疑、保持距離?
(安娜·米克塞爾 維維亞娜·勒艾)
  請聽網(wǎng)上反對派的聲音
 互聯(lián)網(wǎng),一種參政的方式?
  互聯(lián)網(wǎng):治理的空間和工具 (貝特朗·德拉·夏佩爾)
  互聯(lián)網(wǎng)與歐盟——公民社會之間的辯論:省事的解決辦法?(奧利維耶·孔索洛)
 布魯塞爾與公民:艱難的溝通
  歐洲新的溝通政策,或以子之矛攻子之盾 (皮埃爾·卡藍默)
  立憲過程不足以創(chuàng)建民主——法國歐洲青年協(xié)會主席保利娜·熱桑訪問記
 文化多元性與公民身份:關于種族融合模式的不同視角
  荷蘭:被遺忘了的多元文化理想 (薩比娜·塞蘇)
  倫敦恐怖事件揭示了不列顛民族的焦慮 (德爾菲娜·帕潘)
  等待我們的挑戰(zhàn)是將我們的模式堅持到底——布朗迪娜·克里格爾訪問記
關于治理層級的辯論:要結(jié)合,不要對立
 民族國家:增加的誘惑?
  托克勞群島決心留在新西蘭 (菲利普·蘭德里亞納里馬納納)
  黑山恢復主權(quán)勢不可擋 (埃爾韋·科萊)
  讓科索沃組建軍隊嗎? (國際危機行動小組)
 次國家地區(qū)身份的兩難抉擇:一體化還是分裂化?
  “我們不能把歐洲的未來建立在國家主權(quán)的基礎上”——弗里達·布雷波爾斯訪問記
  “被當成‘卡塔盧尼亞’人的可能性與被當成西班牙人或歐洲人的可能性一點兒也不矛盾”——里卡爾·拉蒙·蘇莫伊訪問記
  塞浦路斯:領土劃分的解決辦法是否可以在中國海找到?
  土耳其:為了加入歐盟就必須與庫爾德人分開嗎?(敘海伊·巴圖姆)
 超國家的區(qū)域?qū)蛹墸菏澜缰卫淼南M?
  區(qū)域?qū)蛹壴谖磥砣蛑卫碇械淖饔?(皮埃爾·卡藍默)
  非洲聯(lián)盟與保護的責任 (克里斯蒂娜·鮑威爾)
  中亞:上海合作組織,一個正在形成的集團 (B. 拉曼)
 國際權(quán)力是否走向司法化?
  世界貿(mào)易組織 : 向司法仲裁權(quán)的方向演變? (莫里茨·亨斯曼)
  國際刑事法庭承認的第一批受害者
附錄
 更新治理研究院(IRG)
 治理的概念
 更新治理研究院的活動
 更新治理研究院理事會
 更新治理研究院執(zhí)委會
 《科技中國》雜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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