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配研究由來已久。但對搭配給予集中的關注始于20世紀50年代由英國倫敦學派的領袖人物Firth提出“collocation”之后。對搭配的定義因人而異,有嚴式和寬式之分。受Firth學術傳統(tǒng)的影響,歐美搭配研究多注重半自由和半固定的詞語組合。本研究采用廣義搭配觀,涵蓋自由搭配、限制性搭配和固定搭配等各種類型的組合方式,目的是要通過觀察、描寫和解釋詞語的搭配行為,揭示詞語的組合規(guī)律、合格的依據、限制的條件以及限制條件之間的相互關系。 本研究遵循理論聯(lián)系實際的原則,在對搭配研究成果全面總結和對各大流派進行掃描式綜述的基礎上,提出自己的語言觀、搭配觀和理論框架。以辯證唯物主義的理論為指導,我們采用了音義結合的研究方法,從語言的符號和關系本質屬性出發(fā),將語言符號之間的關系歸納為語法意義,將符號與客觀世界的關系歸納為詞匯概念意義,將符號與使用者主體的關系歸納為修辭意義,并將語義決定詞語搭配的立場貫徹始終。 論證圍繞著這三類意義進行。我們首先以性、數(shù)、格、人稱四個語法范疇為例,討論了語法意義對詞語搭配的制約作用。討論表明,語法意義是詞語搭配的重要條件,但因抽象層次過高,語法意義只是詞語合格搭配的必要條件,還不是充分條件。要充分解釋詞語搭配的合格關系,就需要考慮詞匯的概念意義。進入真實動態(tài)的日常話語,詞匯意義也只是必要條件,而不是充分條件。在追求表意效果的作用下,使用者主體不僅需要考慮語體和語境對詞語選擇的制約,往往還會突破系統(tǒng)內部的語義限制規(guī)則,創(chuàng)造性地使用語言,因此表情功能對詞語搭配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并能顛覆表意功能,此時修辭意義成為充分條件。結論之一是: 核心句的詞語搭配受約于語法意義、詞匯意義和修辭意義,但語法意義服從詞匯意義,而詞匯意義又服從修辭意義。 在論證過程中,我們既采用了心理邏輯的理據,又采用了社會規(guī)約的理據作為解釋搭配產生的根本原則。語言作為人類思維的工具和社會交際的工具,多數(shù)情況下,這兩種原則是重合的。但當心理邏輯與社會規(guī)約發(fā)生沖突時,詞語搭配最終遵循社會規(guī)約的最高原則。 在討論常規(guī)搭配和超常搭配的過程中,我們還分析了語言規(guī)范與言語創(chuàng)新的關系。超常搭配是建立在相似和相關基礎上的言語創(chuàng)新。創(chuàng)新項目被社會群體重復使用而得到全民公認后能夠進入語言體系,成為新的規(guī)范。因此規(guī)范與創(chuàng)新反映了語言結構與建構相互循環(huán)的歷時發(fā)展規(guī)律。 本研究還有一定的實際意義,對語言教學,尤其是外語教學,具有重要的啟示作用。它說明無論在課堂教學還是在教材編寫中都應該分別對待不同性質的搭配形式。語言和言語的循環(huán)規(guī)律說明,學習者的知識結構必須在大量的言語活動中建構。本研究對詞典編纂的啟示是,詞條的定義可以在搭配中得到驗證。一些被詞典定性為單義的詞條已經在社會群體的言語活動中發(fā)展出了多個義項。這說明,詞典編纂者有責任對新義項進行總結和歸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