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的魯迅說長歌當哭勢必在痛定之后;西方的巴恩森說“悲劇是世界法則”;舍勒說“悲劇性事件始終以一種世界結構為基礎”,“悲劇英雄‘將’在無罪的行動中‘變?yōu)橛凶铩案哔F的個人在不太高貴的個人嚴格履行‘義務’的行動下化為齏粉”——這也就是雅斯貝斯所曾陳述過的“歷史生存定理”。在人類生存發(fā)展的祭壇上,被獻祭的不是羔羊,而是英雄的生命;在人類進化的歷史長河中,大浪淘盡的不是狂沙,反盡是英雄風流人物。在大自然的“叢林法則”下最先倒下的都是弱者;而在人類社會生活的法則下,最先倒下的卻幾乎全是強者,且都要被加以罪名,這就是英雄的悲劇。是的,悲劇本來就是人類無法規(guī)避的一個“世界法則”,英雄也原本是牛命本質原始沖動向上的代表,而悲劇英雄則更是人類生存困境中的前衛(wèi)突破者。但他們的命運卻個個是悲劇的結局,悲劇也值得歌頌嗎?本來為了謳歌而擎筆,卻在筆間發(fā)現(xiàn)人類中問原來競有那么多的卑劣丑陋與不公正需要詛咒。而在所有該詛咒的事物中最應受到詛咒的卻似乎首推“政治”這個人類無法擺脫的魔鬼。在以往政治的房間里可以藏污納穢,可以容忍弱者容忍卑鄙容忍丑陋容忍陰謀容忍奸佞,可就是不容忍強者不容忍英雄不容忍忠讜。人類的絞刑架上吊起的多是被冠以罪名的‘‘基督”;政治的斷頭臺上斫削的多是英雄的頭顱;正義與真理的代表們似乎總以失敗而告終。似乎人類已失卻了希望,但恰恰是這些英雄仁人志士的頭顱和鮮血的濺洗與喂飼,在人類進化的血腥原野上培植起了一片片希望之花,這正是人類的高貴之處。盡管這個世界的這部歷史中有許多該詛咒的東西,但我們正是為了詛咒,也應該去謳歌。因為所有對美的謳歌的本身,就是對卑鄙、丑陋的最好詛咒。插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