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全面提高國民素質,以更好地應對21世紀的挑戰(zhàn),1999年8月《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進素質教育的決定》頒布,明確提出了要“調整改革課程體系、結構、內容,建立新的基礎教育體系”,《國務院關于基礎教育改革與發(fā)展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進一步明確了“加快構建符合素質教育要求的基礎教育課程體系”的任務。教育部經過充分醞釀和研究,制定了《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綱要(試行)》(以下簡稱《綱要》),確定了改革目標,研制了中學課程的課程標準和指導綱要并在國家級實驗區(qū)進行了新課程改革實驗,其中包括研制《基礎教育國家英語課程標準》(以下簡稱《國家英語課程標準》)。成立于1999年的教育部基礎教育司《英語課程標準》研制組,在制定課程標準的過程中多次廣泛征求同行和社會各界人士的意見,對課程標準初稿經過反復修改,于2001年7月正式頒布出版了《全日制義務教育普通高級中學英語課程標準(實驗稿)》(以下簡稱《英語課程標準》),并進行了教學改革實驗;在此基礎上,根據普通高中課程總體改革的精神和要求,于2003年又制定頒布了《普通高中英語課程標準(實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