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魯思·本尼迪克特,魯思·本尼迪克特是美國當代著名文化人類學家,民族學家,詩人。1887年6月5日生于紐約,原姓富爾頓(Fulton),兩歲喪父,其祖先曾參加美國獨立戰(zhàn)爭。1909年畢業(yè)于瓦薩爾學院,大學時期主修英國文學,獲文學學士學位。1910年赴歐,回國后曾執(zhí)教于加利福尼亞某女子中學。1914年回紐約。1919年進入哥倫比亞大學,師從美國文化人類學之父博亞斯專攻文化人類學,1923年獲博士學位。之后留校任教,歷任講師、副教授和教授,從1936年起任該校人類學系代理主任。1927年研究印第安部落的文化,寫成《文化的類型》(Patterns of Culture,1934年出版)一書。1940年著《種族:科學與政治》(Race:Science and Politics),批判種族歧視。第二次世界大戰(zhàn)期間從事對羅馬尼亞、荷蘭、德國、泰國等國民族性的研究,而以對日本的研究,即《菊與刀》一書成就最大。戰(zhàn)后,她繼續(xù)在哥倫比亞大學參加“當代文化研究”,于1948年9月病逝,享年61歲。本尼迪克特與美國人類學家M.米德一起,結合心理學的研究,形成博厄斯學派中的一個支派,即心理學派或民族心理學派,又稱文化心理學派、種族心理學派。該派認為,人類文化各有其不同的價值體系和特征,呈現(xiàn)出多樣性。文化模式是文化中的支配力量,是給人們的各種行為以意義,并將各種行為統(tǒng)合于文化整體之中的法則。文化之所以具有一定的模式,是因為各種文化有其不同的主旋律即民族精神。人們的行為是受文化制約的,在任何一種文化中,人們的行為都只能有一小部分得到發(fā)揮和受到重視,而其他部分則受到壓抑。因此,文化研究應把重點放在探索和把握各種行動和思考方式的內(nèi)在聯(lián)系,即文化的整體結構上,重視文化對人格形成的影響。本尼迪克特的理論對文化人類學,特別是對文化與個性領域的研究產(chǎn)生了深刻影響。她重視實地研究工作,調(diào)查研究過北美的普埃布洛印第安人、傳道區(qū)印第安人、阿帕契人、皮馬印第安人和布萊克弗特人(黑足人)。她的理論基礎是種族主義和弗洛伊德主義的混合物,但她的種族主義主張比較隱蔽。著作以《菊與刀》和《文化模式》為代表,著作還有《種族:科學與政治》、《祖尼印第安人的神話學》等。
圖書目錄
Chapter 1 Assignment:Japan Chapter 2 The Japanese in the War Chapter 3 Taking One`s Proper Station Chapter 4 The Meiji Reform Chapter 5 Debtor to the Ages and the World Chapter 6 Repaying One-Ten-Thousandth Chapter 7 The Repayment“Hardest to Bear” Chapter 8 Clearing One`s Name Chapter 9 The Circle of Human Feelings Chapter 10 The Dilemma of Virtue Chapter 11 Self-Discipline Chapter 12 The Child Learns Chapter 13 The Japanese Since VJ-Day Glossa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