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篇 總論
第一章 證據裁判原則的基本含義
一、裁判的含義
二、證據的含義
三、證據裁判原則的含義
第二章 證據裁判制度的淵源和演進
一、證據裁判精神——解決糾紛的必然要求
二、形式證據裁判制度——神示證據制度
三、實質性證據裁判制度的確立——法定證據制度
四、現代證據裁判制度——自由心證
第三章 證據裁判原則的理論基礎
一、認識論基礎
二、價值論基礎
中篇 分論——構造篇
第四章 證據裁判的主體
一、法律職業(yè)的產生
二、外行審理者
三、證據裁判主體的應然資格
第五章 證據裁判的依據——證據
一、證據概述
二、證據能力規(guī)則
三、證明力
第六章 證據裁判的客體
一、主要證明客體——案件事實
二、其他證明客體
三、免證事實之一——司法認知
四、免證事實之二——推定事實
五、免證事實之三——自認
六、我國證據裁判的客體范圍
下篇 分論——運行篇
第七章 證據裁判的正當程序
一、公正審判
二、說明裁判理由
第八章 證據的審查判斷
一、自白
二、目擊證言
三、科技證據
四、其他證據的運用
第九章 證明責任和證明要求
一、證明責任的含義
二、刑事訴訟證明責任的分配
三、證明要求證明標準
四、案件事實不清的裁判
結論
參考文獻
后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