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經是儒孥的基本典籍,是中華傅統(tǒng)文化中影響至深至逮的重要文獻之一。在中國古代,堪與十三經比肩的唯有二十四史。面封這兩大文化支柱,無論是諸子還是詩文其中難不乏角立特出者,甚或是叛逆者,卻往往只能站在歷史舞臺的邊緣,級以撼動其中心的地位。如果說二十四史是以記寅為本,從貫古今,鑒往說來,宣張門資治,更多發(fā)揮的是實用的鏡鑒的作用,那末十三經則是整個封建社會的靈魂。自漢武帝接納董促舒「罷黜百家,獨尊儒術」的建議,設立五經博士,立于學官之后,直到清代,經學一直是歷代統(tǒng)治者制定國策的理論信報,是士農工商各色人等齊家立身的行為規(guī)范。不僅如此,十三經還被法典化,于是有了「春科斷獄」,「禮」成了「禮法」,而且是法上之法。它更被神化、宗教化,于是儒學成為國家、國教。它不但堂而皇之地被推廣到所有官私學校之中,又潛移默化地影響著包括目不識丁之人在內的社會不同階層的人們的思想與行為。所以每當社會發(fā)生重大變革之際,總有人視其為障礙,為糟粕,必欲除之而后快:相反,也有人尊之為圣典,為良方,非恁其不足以安邦定國。時至今日,似依然如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