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變法是一場重大的制度變遷,必須力求在前人的基礎上加強對其發(fā)展變化過程的描述和闡釋。眾所周知,制度史一直是中國傳統(tǒng)史學和當代史學的重要園地之一,春華秋實,碩果累累。進入20世紀以來,中外學者進一步努力開創(chuàng)制度史研究的新局面,并在實踐中提出不少頗有借鑒價值的理論和主張。例如,美國著名的經濟史學家道格拉斯•C•諾思所提出的制度變遷理論,就是一種頗適用于制度史研究的新的分析工具。再如,鄧小南教授主張“走向‘活’的制度史”,她認為,“所謂‘活’的制度史,不僅是指生動活潑的寫作方式,而首先是指一種從現實出發(fā),注重發(fā)展變遷和相互關系的研究范式”;“有‘運作’、有‘過程’才有‘制度”。此類理論和主張對于李金水進行選題研究的具體指導意義在于,不止要關注王安石變法的制度條文本身,更要注重其實施狀況與調整變化。因此,如果能在前人的基礎上,把王安石變法的諸項財政經濟變法之由來、推行及其調整,盡可能完整詳細地揭示出來,然后水到渠成地分析、總結其成敗得失,庶幾可使王安石變法這一制度變遷史鮮活一些。第二,在研究王安石變法的實拖過程中,要更多地關注朝廷決策與地方官府執(zhí)行狀況的互動關系,特別是地方官府推行變法的實際情況所造成的影響。這是因為,北宋雖然是一個高度中央集權的王朝,王安石變法雖然是由朝廷主導的強制性制度變遷,但是其財政經濟類的變法涉及國計民生,只有通過地方官府才能付諸實施。時人關于變法是非的各種議論,在很大程度上都與地方官員的言行直接相關。換言之,王安石變法得失成敗的緣由,除了制度設計與制度調整的當否之外,在更多的場合是取決于地方官府的實際執(zhí)行狀況。因此,如果能夠對地方官府實施變法的各種具體情況加以揭示和闡述,庶幾也可使王安石變法這一制度變遷史鮮活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