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秉志,1956年6月生,河南南陽人。1981年,畢業(yè)于鄭州大學法律系。1984年和1988年分別獲得中國人民大學法律系刑法專業(yè)碩士、博士學位?,F任北京師范大學刑事法律科學研究院暨法學院院長,教育部“長江學者”特聘教授、博士生導師,新中國首屆第一位刑法學博士(1988),首屆“全國十大杰出青年法學家”(1995),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學科評議組法學組成員,兼任中國法學會常務理事暨刑法學研究會會長、國際刑法學協(xié)會副主席、中國審判理論研究會副會長、國家法官學院河南分院名譽院長等社會職務。發(fā)表論文500余篇,出版?zhèn)€人專著、主編及合著書籍100余部,1991年被國家教委和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授予“做出突出貢獻的中國博士學位獲得者”的稱號。1988年至1997年間自始至終參加了中國立法機關制定刑法典的工作。1990年至1991年赴美國杜克大學法學院作訪問學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