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于2009年4月17日聯(lián)合印發(fā)了《關于2009年度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評結合考試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規(guī)定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評結合考試由國家統(tǒng)一組織,考試科目為《高級會計實務》。申請參加高級會計師資格評審的人員,須經考試合格后,方可參加評審。對參加考試并達到國家合格標準的人員,核發(fā)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該證在全國范圍內3年有效。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重新修訂了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評結合考試《高級會計實務》科目考試大綱,用于2009年度的考試。2009年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評結合教材以考試大綱為基礎,是完整的理論知識體系,具有較高的理論水平。大量的例題分析更強調了理論聯(lián)系實際,同時也突出了理論對于實際工作的指導意義,因此,本教材對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具有極強的實戰(zhàn)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