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以來,游民問題在性質上幾經變換,從道德、倫理問題變成社會、經濟問題,再變成政治問題,最后成為一個集政治問題、道德倫理問題與司法問題于一身的復雜難題,但不再是社會問題和經濟問題。無業(yè)游民的文化程度及技藝水平都遠遠高于國民的平均水平,他們之所以成為游民,并非由于文化水平低下或缺乏謀生技能,更深層的原因在于社會沒有為他們提供就業(yè)的機會……建國初期,在社會秩序的規(guī)范中,每一個人根據階級出身確定自己的階級成分,然后在社會上找到自己的位置。對于城市中數量眾多的流浪人群和其他無法劃分階級成分的人員,人民政府將其歸入游民行列,幫助他們找到安身立命之所,從而完成對城市基層社會的清理與重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