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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位置: 首頁出版圖書人文社科法律法律法規(guī)民法央視記者與立法專家面對面:解說《勞動合同法》與《勞動合同法條例》

央視記者與立法專家面對面:解說《勞動合同法》與《勞動合同法條例》

央視記者與立法專家面對面:解說《勞動合同法》與《勞動合同法條例》

定 價:¥30.00

作 者: 奚丹霓 編著
出版社: 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出版社
叢編項:
標 簽: 勞動與社會保障法

ISBN: 9787811395037 出版時間: 2009-04-01 包裝: 平裝
開本: 16開 頁數(shù): 201 字數(shù):  

內(nèi)容簡介

  2007年12月1日~2008年1月7日,中央電視臺《晚間新聞》欄目,推出了由本書作者主要策劃、采制的《勞動合同法解讀》系列報道。系列報道以《勞動合同法解讀:五大亮點穩(wěn)定勞資關系》開篇,以《編后:法律重在落實》收官,由直接參與起草這部法律的專家從各個方面進行解讀,并配發(fā)勞動合同、勞動保障方面的一些動態(tài)消息??梢哉f,在所有參與采訪、制作、編輯、播出人員的通力合作下,整個報道有始有終,選題具體貼近、解讀權威全面。 節(jié)目播完了,但是節(jié)目產(chǎn)生的影響仍在繼續(xù)。許多觀眾或者并非觀眾通過各種方式,急需進一步了解《勞動合同法》的更多內(nèi)容,而作者采訪的大量素材也不可能與觀眾一一見面,于是作者就編著了這本既權威又實用的解讀性讀物。

作者簡介

  奚丹霓,中央電視臺新聞中心政法記者,中國政法大學經(jīng)濟法碩士,中國法學會會員。在中央電視臺工作十多年來,一直從事政法方面的新聞報道,并多次獲得國家級新聞獎項。

圖書目錄

勞動法專家郭軍、王向前、鄭尚元解讀《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一、《勞動合同法》五大亮點穩(wěn)定勞資關系
二、《勞動合同法》不僅僅單方面保護勞動者
三、事業(yè)單位聘用制人員納入《勞動合同法》保護范圍
四、制定勞動規(guī)章制度不再是一方說了算
五、制定勞動定額要由勞資雙方平等協(xié)商確定
六、《勞動合同法》對工會的法定職責從六個方面作出規(guī)定
七、簽訂勞動合同前勞資雙方要履行告知義務
八、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扣押證件、財物被視為違法
九、建立勞動關系要簽訂書面合同并且具備法定條款
十、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試用”一次
十一、用人單位拖欠勞動報酬,勞動者可直接向法院申請下達支付令
十二、集體合同勞資雙方協(xié)商
十三、勞務派遣能否成為用人單位違法用工的“避風港”?
十四、被派遣勞動者的權益受到侵害,誰來承擔責任?
十五、被派遣勞動者有要求同工同酬的權利
十六、用人單位不得自設勞務派遣公司
十七、勞務轉派遣
十八、因用人單位的原因造成勞動合同無效,要支付勞動者經(jīng)濟補償金
十九、行政部門不作為須承擔賠償責任
二十、見習、實習
二十一、就業(yè)協(xié)議不是勞動合同
二十二、違約金、賠償金、經(jīng)濟補償金的區(qū)別
二十三、對《勞動合同法》的整體評價
二十四、用人單位必須給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
二十五、《勞動合同法》限制了勞動合同短期化
二十六、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并非終身制
二十七、專家提醒: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能降低用工成本
二十八、“專項”任務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經(jīng)濟補償金
二十九、約定服務期限必須具備法定條件
三十、勞動者“跳槽”仍要保守企業(yè)秘密
三十一、用人單位不能隨意變更勞動合同內(nèi)容
三十二、明確用人單位強迫勞動的四類情況
三十三、經(jīng)濟性裁員要遵守法定程序
三十四、勞動合同到期終止,勞動者可獲得經(jīng)濟補償
三十五、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要承擔法律后果
三十六、提倡把勞動者社會保險關系跨地區(qū)轉移接續(xù)
三十七、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系要在15日內(nèi)為勞動者轉檔案
三十八、勞資雙方發(fā)生糾紛。工會可代表勞動者仲裁或訴訟
三十九、我國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規(guī)范非全日制用工
四十、用人單位不簽訂勞動合同,須按月支付兩倍的工資
四十一、《勞動合同法》實施之前的勞動合同如何履行?
四十二、建立勞動關系時,勞資雙方應注意的事項
四十三、勞動合同解除再續(xù)訂,工齡也應連續(xù)計算
四十四、歸納《勞動合同法》中值得勞資雙方注意的規(guī)定
勞動法專家郭軍、王向前解讀《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例條例》
一、前言
二、繼續(xù)強化《勞動合同法》的貫徹實施
三、簽訂勞動合同的主體擴大
四、對勞動者的保護有合理限度
五、強化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規(guī)定
六、試用期、服務期的補充規(guī)范
七、終止勞動合同的補充規(guī)范
八、解除勞動合同的補充規(guī)范
九、明確了勞動合同管理和經(jīng)濟補償方面的標準規(guī)范
十、勞務派遣的特別規(guī)定
十一、法律責任的明晰規(guī)范
后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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