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2月28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七)》,這是自1997年3月《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訂以來,全國人大常委會對刑法的又一次完善。至此,全國人大常委會為適應經濟社會發(fā)展的需要,根據實際情況的變化,先后通過了《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懲治騙購外匯、逃匯和非法買賣外匯犯罪的決定》和七個刑法修正案。為了更好地宣傳刑法,便于廣大司法工作人員和公民全面、深入地r解刑法的內容和精神,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刑法室編寫了這本《條文說明、立法理由及相關規(guī)定》,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和1997年以來歷次刑法修正案的內容逐條作了說明,對立法理由逐條作了介紹,并附上相關規(guī)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