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書的作者既有法學理論工作者也有法律實務工作者,案例又是經過大量的調研精心梳理而成,因此本書不但對法律實踐具有理論指導性,其對商法教學具有極強的實用性。美國大法官霍姆斯說“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邏輯,而在于經驗”。而在我國現(xiàn)實中,法學理論工作者大多著眼于法的應然狀態(tài)的研究,而法律實務工作者則更側重于在法的實然狀態(tài)下如何解決現(xiàn)實中的糾紛,以化解社會矛盾。由于理論與實踐的脫節(jié),從而導致了大學講臺與法庭審判臺之間的巨大差異。本書編著,正在于突出法學理論與法律實踐的結合。本書中每個論題,均是先通過精選的真實案例抽象出理論問題,之后通過理論分析,得出解決這一案例的解決路徑。通過實踐,上升至理論,再由理論指導法律的實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