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米切爾·波林斯基A.(Mitchell Polinsky),現任斯坦福大學法學院法約瑟芬·斯科特·科洛克法和經濟學講座教授(Josephine Scott Crocker Professor of Law and Economics)。他于1973年獲麻省理工學院(MIT)經濟學博士學位,此后在1973-1979年間任教于哈佛大學,自1979年開始一直任教于斯坦福大學法學院。波林斯基是法和經濟學研究領域的領軍人物和杰出學者,古根海姆學者,美國法和經濟學協會(Americall Law and Economics Association)主席。譯者簡介:鄭戈,1972年出生于中國寧夏回族自治區(qū)銀川市,法學博士,香港大學法學院助理教授,博士生導師。迄今出版學術譯著七部,包括《憲政與權利》(路易斯·亨金與阿爾伯特·羅森塔爾編,與強世功、趙曉力合譯,三聯書店,1996年),《公法的變遷》(狄驥著,春風文藝出版社與遼海出版社,1999年),《第三條道路》(吉登斯著,三聯書店與北京大學出版社,2000年),《憲政的哲學之維》(羅森鮑姆編,與劉茂林合譯,三聯書店,2001年),《公法與政治理論》(馬丁·洛克林著,商務印書館,2002年),《司法和國家權力的多種面孔》(達瑪什卡著,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4年)以及《法律的道德性》(朗·富勒著,商務印書館·漢譯世界學術名著叢書,2005年);專著一部,即《法律與現代人的命運:馬克斯·韋伯法律思想研究導論》(法律出版社,2006年);以及中英文論文多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