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連地區(qū)有560萬人口,漢族人口約占94%,少數民族人口約占6%。記述民俗志以地域主流特征為主線,不再記述不同民族間的差異。民族習俗特征差異較大的,則在章節(jié)中略加記述;回族禁忌習俗在第十章中設專節(jié)詳記。二、本志資料,主要源于編者多年來在修志過程中搜集、采訪到的民間楹聯(lián)、禮儀文書、民俗書刊、民研人員手跡等材料,并經反復提煉加工和刪剝,使之更符合民風民情。大連南部北部、東部西部地區(qū)之間、城市與城市之間、農村與農村之間、城鄉(xiāng)之間,有些風俗習慣大體一致,但仍存在些微差異,因篇幅所限,難以概全。三、有些風俗習慣,隨著社會的演進和居民物質生活水平的提高,正在發(fā)生潛移默化的改變,有些則已經廢棄或消失。由于本志記述大連地區(qū)160年的風俗,故在這個歷史區(qū)間曾經存在的重要習俗均做了記述并盡可能標明其存續(xù)的時間。四、民俗民風千姿百態(tài),豐富多彩,實際是一個地區(qū)社會演進的軌跡和縮影。為了增強志書的可讀性、知識性,本志對一些風俗習慣的象征性意義及其形成原因做了記述,便于讀者了解民俗的淵源。五、大連南部地區(qū)20世紀初曾遭受沙俄和日本近半個世紀的殖民統(tǒng)治,由于域外文化的影響,在生活、禮儀、語言等方面表現(xiàn)出獨特的風俗和習慣,本志做了較詳的記述,并選出少量圖片。六、為豐富民俗志的內容,本志將剪紙、根雕、盆景、微雕、面塑、銅藝等民間藝術載入其中,收錄部分有代表性作品的照片。七、民俗民風是在不同的自然條件和社會環(huán)境中形成的心理、行為和語言為內容的習尚。心理方面習俗以信仰為核心,含各種禁忌和崇拜;行為風俗以行為習慣為核心,表現(xiàn)在各種禮儀、歲時節(jié)日、游節(jié)活動等;語言習俗表現(xiàn)在神話、傳說、諺語、歌謠等。本志對上述內容擇要收錄。八、本志收錄了部分儀式、慶典的聯(lián)、對及文體禮儀的內容的格式。對聯(lián)的內容著眼于地方特點,有些具有共性,是大連地區(qū)傳統(tǒng)文化的一個寫照。有些內容和格式已經過時,但由于在特定歷史時期流傳較廣,本志也做了收錄,并非做典范推介。九、自上個世紀80年代以來,大連地區(qū)出現(xiàn)一些新、特詞匯并廣泛地流傳,成為方言的一個顯著特點,故本志設專章記述新特詞匯,在內容上與方言俚語章略有交叉,但詳略角度有所不同。十、解放前,三字經、女兒經、千字文流傳較廣并融入民俗文化之中,故本志在附錄中原文收錄以備讀者查考。十一、本志圖片采取集中于文前編排和隨文插圖兩種形式,一律不標明作者及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