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中小學課程從清朝朱年至今,經歷了近百年的發(fā)展過程。回顧我國課程發(fā)展的這段歷史,探討其發(fā)展規(guī)律,對研究中小學課程改革是十分重要的。中小學課程的核心是課程目標、課程設置、課程內容和要求。歷史上各個時期的課程目標、課程設置、內容和要求主要反映在課程標準或教學大綱里,為此我們選編了這套《20世紀中國中小學課程標準·教學大綱匯編》,將百年來反映我國課程發(fā)展的主要資料匯集在一起,為廣大課程研究人員以及教育教學第一線的教育工作者研究我國中小學課程改革提供一些幫助。我國近百年來中小學課程的管理均采取中央集權制,中小學的課程目標、課程設置、課程內容和教學要求等都是由中央政府統(tǒng)一制定的,以中央教育主管部門名義頒布,作為全國中小學教育教學的依據。清朝末年,政府先后頒布了兩個“學堂章程”,其中對中小學的學制、教學時間、各年級的教學內容和教學要求都作出了規(guī)定。民國初年,中央政府是通過“中小學校令”及其相關的教則或施行規(guī)則來統(tǒng)一學校課程。1922年以后直至1949年以前,關于中小學的課程目標、課程內容和教學要求等都體現在中央教育主管部門頒發(fā)的“課程標準”中。新中國成立以后,則是以教育部或國家教委的名義頒發(fā)中小學的“教學計劃”和“教學大綱”。為使這套資料完整準確地反映我國中小學課程發(fā)展的全貌,我們將課程(教學)計劃卷列為首卷,各學科課程標準(教學大綱)分編成14卷,共15卷。1949年以前革命根據地的資料暫缺。臺灣、香港、澳門的資料暫缺。為了使選編的資料客觀地反映我國中小學課程發(fā)展的歷史,我們力求保持資料的原貌,書中所選的資料基本上是政府正式發(fā)布的文件。由于技術等原因,原件中存在一些字詞、標點等方面的錯漏,編者除對個別影響閱讀理解的地方作了必要的注釋和改動外,全部按原文選錄,其中,1922年以前的資料主要選自舒新城編的《中國近代教育史資料》(人民教育出版社,1981年版),其余資料全部為教育部或國家教委的文件。為了簡便,關于選文的出處,各卷不再注明。